甕安事件,建“警示館”也要建制度

時間:2012-09-11 09:56   來源:法制日報

圖為遭縱火燒燬的甕安縣委政府大樓正門。

  2008年6月28日,貴州甕安1名女中學生意外溺水死亡引發民眾圍攻政府的打、砸、燒群體事件。縣公安局、縣委、縣政府大樓均不同程度被燒,大院內另有數十輛汽車被燒。4年後,當地被燒燬的原縣委大樓被保留,並在旁邊建立“警示教育館”,時刻警醒所有黨員幹部(9月10日新華網)。

  甕安的事件過去4年了,當地仍沒忘記歷史教訓,並有意把在群體性事件中被毀縣委大樓保留下來,以直面瘡疤和勇於糾錯的方式,讓黨員幹部自警自勵,其用意值得充分肯定。不過汲取甕安事件的教訓,不只是保留一棟被毀縣委大樓和建立“警示教育館”那麼簡單。因為,沒有親歷這次事件的繼任者,並不一定會輕信“狼來了”。還要建立一套與時俱進的約束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才是根本,也才管用。

  4年前,因一名女中學生意外溺水死亡引發了打、砸、搶、燒惡性群體事件,憤怒的人群、熊熊的烈火,徹底燒燬了曾經矗立在這裡的縣委大樓,震驚全國。那麼一名女中學生意外溺亡為何演變成惡性群體事件?“不明真相的群眾”為何變成了“憤怒的小鳥”?如何避免類似的現象再次發生?

  事件發生後,貴州省委、省政府相關負責人作了不少值得銘記的反思。時任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提出了三點反思:“一個是堅持資訊透明,第二個就是啟動輿論監督機制,第三個就是群眾監督”。貴州省副省長祿智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遇事,藏著、掖著是肯定不對的。越是不公開,就越是説明政府沒有信心把這件事情處理好。新華社高級記者、新華社貴州分社原社長劉子富得出的結論是:官員不敢面對民眾以致付出代價。

  這些反思找到了甕安事件的深層次原因,也是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解決之道。但這些教訓總結並不能直觀地反映在被保留的“被毀縣委樓”上。相反,時間是最容易淡忘的,也許過不了多久,歷史上那一幕“打、砸、搶、燒”情境會漸漸淡出人們的視線,成為遙遠而模糊的記憶。而繼任者也未必會相信自己“運氣這麼差”。

  留一棟殘存的大樓警示繼任者,更要建立一套“堅持資訊透明、接受輿論和群眾監督、避免資訊被藏著掖著以及官員必須面對民眾”的制度,保證資訊及時公開透明。同時,還要約束好權力,迫使官員直面民眾,並實現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因為制度建設是基礎性的,也是執政建設的題中之義。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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