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處招聘工作人員,錄用的7人中,4人是市公路管理處領導幹部的子女,1人是下面一個交通局副局長的女兒,網友質疑這又是“蘿蔔招聘”。經考生舉報,市紀委和交委已介入調查,公路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也出來作了回應。
公路管理處的招聘有沒有貓膩,無從知道,不過,既有資訊顯示這家事業單位正遭遇一場信任危機。
回應稱,此次招聘的並不是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而是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內部子女參加考試很正常,而且最後他們的成績名列所報崗位第一而被錄取,並無違規不妥之處。
事業單位招考與公務員招考有不同。官員子女與其他人一樣,都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在法律規定裏,他們並沒有被禁止進入公務員行列。然而針對事業單位招考,國家明確規定了要回避的情況,比如“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這就是説,領導幹部的子女並不是不能參考事業單位,但對崗位有明確限制。
因為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所以內部子女參加考試很正常,是不是這樣呢?上面提到的限制並沒有區分招聘的是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還是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人事代理制雖在員工的使用和管理上作了區分,但招聘還是由用工單位主導。這就意味著,“正常”只能基於以下前提:領導幹部子女在報考及最終錄用上,符合國家法規對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的限制性規定。
在公路管理處公開招考的崗位中,有“會計”和“勞資人員”,這是處於限制範圍的“財務”一類,領導幹部的子女最終被錄取到什麼崗位,是否涉及到這些崗位,應當有説明。
陳 、程 、張 3人有在該處處屬單位工作的經歷。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應優先從本單位現有人員中選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本單位的應聘人員”,這是被明確規定的。也就是説,如果3人是單位員工,原本可以參照這一條件,當然,他們之前是怎麼進入單位的,又是問題。但在公路管理處的回應裏,招錄他們是按“未就業畢業生”對待的,問題是,3人到底在招聘之前與原單位有沒有解除合同,成為“未就業畢業生”,資訊不明。
更被質疑的是,5個領導幹部子女都是以第一名被錄取。或許真的很優秀吧,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證據表明評分有問題,但“無違規不妥之處”的説法,顯然不能服眾。
事業單位除涉密崗位,其他都要試行公開招聘。公路處的李科長説,“這樣的招聘本來公路處就可以決定,但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避免遭受質疑,一開始就交由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來組織”。“公路處就可以決定”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自己掌握,可以不公開了?
比起不聞不問、藏著拖著的處理方式相比,公路處回應了,這是好的,疑問已經産生,成了一個公共熱點話題,就需要去解釋,而且坦誠詳盡。如果行端表正 ,給公眾以可信的説明,一家單位聲譽將會得到挽回,自以為沒有問題,認為公眾反應誇張,甚至“胡扯”,就會走到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