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帶頭采購國貨本不必再提醒

時間:2012-05-25 11:2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政府採購國貨本該是一種習慣,有關部門多次發文強調這一採購常識,令人不得不深思

  22日,財政部出臺了“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單位政府採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稱今後原則上國內産業已經成熟的産品即不得再採購進口産品。通知要求,中央單位要帶頭實施政府採購支援節能環保、採購正版軟體以及採購本國産品等政府採購政策。對涉及節能産品和環境標誌産品的招標採購項目,要在採購文件中明確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的措施,載明對投標産品的相關要求。(5月23《京華時報》)

  2003年1月1日實施的《政府採購法》第十條明確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而且,政府採購國貨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比如説,以色列政府要求政府採購至少有35%在國內購買,美國要求政府必須購買50%國內原材料和産品。政府採購國貨本該是一種習慣,但筆者卻注意到,有關部門多次發文強調這一採購常識,令人不得不深思。

  顯然,財政部不會無緣無故再次發文要求採購國貨。筆者以為,以下原因促使財政部再次強調採購國貨:其一,在當前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據悉最近多省市頻推大項目基建,不排除也有很多部委項目,這必然會有大量政府採購。此時強調部委帶頭采購國貨,就是想讓部委帶頭示範,讓政府投資項目多用國貨,以促進國內相關産業健康發展。

  其二,由於地方政府採購頻頻“崇洋媚外”,需要部委來引領。例如,去年4月,某省會城市市政府被曝在垃圾場土工膜項目招標中規定只採購外國貨;再如,2006年江西高速公路數千萬元政府採購路面設備絕大多數要求必須是“洋品牌”;2007年南通市級政府採購43台伺服器,清一色為洋品牌。雖然媒體沒有報道部委採購“洋貨”,但顯然是存在的,避免不了的。因此,需要提醒部委採購。

  其三,政府採購“蛋糕”越來越大,理應讓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有機會分享。據悉,“十一五”期間,全國採購規模由2005年的2928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億元,年均增長23.5%。2012年,政府採購規模有可能超過1萬億元。政府採購“蛋糕”如此大,如果國內企業缺少參與機會的話,就會影響企業效益、員工收入等,不僅企業會有意見,納稅人也會有意見。

  不過,以發文通知的方式提醒部委採購、給地方政府採購示範,能收到多少效果還有待觀察。顯然,與其強調採購常識不如以具體的措施約束政府採購行為。比如,今年初工信部公佈的《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顯示,進入名單的412款公務車全部為國産自主品牌車型,人們熟悉的奧迪、賓士、豐田越野等高檔公務車型由於屬外資或合資企業生産而落選。

  今年公車採購至少給我們兩點啟示:一是通過採購目錄劃定採購範圍,避免政府採購“出格”;二是政府採購目錄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儘管今年公車採購國貨引來了歐盟商會的反對,但卻贏得了國內車企與公眾的肯定。如果政府採購能給民意參與監督的機會,不僅有利於政府採購國貨,而且還能避免採購高檔産品,減少採購腐敗。

  除了民意監督之外,處罰、問責或許是保障政府依法採購的有效辦法。2008年,財政部制定的《自主創新産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和《政府採購進口産品管理辦法》實施時,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強調,政府採購應當優先採購本國産品,確需採購進口産品的,將實行審核管理,對弄虛作假嚴懲不貸。這段表態中,“審核”和“嚴懲”是防止政府採購走偏的有效辦法。問題是,地方政府頻頻採購“洋貨”,有沒有嚴格落實“審核”和“嚴懲”措施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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