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任開道車豪華無忌

時間:2012-03-30 10:38   來源:新京報

  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需要豪華開道車,開道車也不一定非得要如此高配的標準,為上級領導與貴賓開道也並不一定都需要豪華車輛。

  27日,網路微博爆料,雲南曲靖市的大街上,出現一輛寶馬X5警車。後經曲靖市交警支隊證實,該寶馬車確係曲靖市交警支隊的“最高規格的開道車”。(3月29日雲南網)

  豪華開道車的出現並非罕見,去年網路曝光義烏街頭拍到的一輛價值百萬的寶馬X6警車,引起網友熱議。當時義烏交警大隊大隊長石長祿稱“據我所知,很多地方的開道車都很高檔,Q7、悍馬都有的。”

  現在,公眾不解的是,為什麼地方上的豪華開道車越來越多?有必要每一個城市都要配備豪華開道車嗎?

  吊詭的是,開道車豪華高配是合乎規定的。根據已有公開資料顯示,“警衛開道車”採購一般由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採購辦公室受公安局交警支隊委託,採購後交由交警支隊使用。據報道,相關部門對警衛開道車有專門的文件要求,排量必須在3.0以上,使用年限要在8年以下。

  但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需要豪華開道車,開道車也不一定非得要如此高配的標準,為上級領導與貴賓開道也並不一定都需要豪華車輛。因此,這需要修改有關規定,明確開道車配備的標準、使用的範圍,將豪華開道車納入普通公車的政府採購與管理之中。防止一些很少有貴賓接待任務的城市濫配豪華開道車。

  湖北曾下發通知,要求“除三級以上警衛或經批准的交通安全保衛任務外,嚴禁為不夠警衛級別的單位、個人和不符合使用警車開道條件的各種會議、觀光考察等活動提供警車開道服務。”可是,地方上鮮有此類的公開規定。

  不過,在警車的眾多用途中,開道車算是公共性比較低的,可是,在一些地方卻是越來越豪華無忌。當公務用車的管理已經開始正規化的時候,為購買豪華開道車留下制度後門,需要儘快堵上。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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