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3月20日,浙江金華市公交公司某車隊辦公室貼出“豪車辨識圖”,讓司機學習。工作人員稱,目前公交車優先意識尚未普及,公交司機若撞上豪車,就須“天價賠償”,“看到豪車撞不起,那就只有躲了”。(3月21日《今日早報》)
豪車出沒,自動回避,而今已成普通車出行的通識。撞上豪車,伴隨而來的,往往是天價賠償。在“恐豪症”下,“惹不起,躲得起”已變為普通車主們的保身之術。
公交車避豪車,也在情理之中:“大道其行,各盡本分”的理想狀況,在現實中難以著地;公交車的道路優先權,也像是畫餅,缺乏保障。在路權不平衡的情境下,撞上豪車時有發生。而後果,大家懂的:除了人身安全,還有償債難題。豪車的高昂價格,車主的顯貴身份,都讓豪車“傷不起”。誰若撞上了,就得承受“一撞即貧”的代價。
今年2月,南京市一輛淩悅轎車撞上一輛價值1200萬的勞斯萊斯,鉅額賠償,讓淩悅車主痛哭流涕。儘管“天價一吻”風波,最終以免賠劃上句號,可未竟之問讓人深思:撞上豪車不用賠,終屬僥倖;那些沒這麼僥倖的,難道就得賠上血本?
賠不起,只好躲。當防不勝防的“經濟炸彈”一觸即爆,普通車司機唯有睜大眼睛,或如履薄冰,或繞道而行。問題是,回避策略未必管用,目前,中國的豪車增勢迅速。2011年,我國已成為包括勞斯萊斯等國際知名品牌在內的全球最大豪車銷售市場。誰來保證,自個兒就無撞上豪車之憂?
呼籲車輛守規,落實公交的道路優先權,固然很重要。可撞車事故,就怕“萬一”。限制豪車上路,終究不靠譜。一旦撞上豪車了,賠償上的糾結就揮之不去。誰來埋單,才是問題的關鍵。
正如有人比喻的,開豪車上路,就好比捧著古董行走鬧市,雖説不是什麼過錯,可本身就為風險埋下伏筆。根據合理預見理論,車主應能預見可能的“被撞風險”,對責任分擔有心理準備。在撞車事故後,風險共擔是必須的。在排除故意肇事後,豪車所有者理應承擔部分損失,即便法律上無責,也要擔責。
撞車之後,人們總會將目光投向保險理賠。豪車商業險的強制化,就被認為是可行措施。讓豪車車主購買特定險種,平衡保險公司與車主權益,不可或缺。在加拿大等車險機制發達的國家,豪車被撞,“無條件賠付”即為鐵律,前提是豪車車主的投保費用增加。
強化秩序意識,厘清權責,“豪車出沒”才不會淪為公共風險;識別豪車,也就成多此一舉。(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