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已出臺並將從9 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將深圳市的公共廁所分為市政公共廁所、社會公共廁所和協議公共廁所三大類。此外,對於在公廁內亂涂亂畫、吸煙、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為,有關部門將處以100 元罰款。(8月19日《羊城晚報》)
儘管深圳市將公共廁所分成三大類,但從廁所的功能來説,不管是哪一類廁所,都是為了解他人內急,提供方便的服務是廁所的首要任務。政府為民眾提供公廁,民眾也有維護公廁潔凈的義務,然而,規定公廁內“尿歪了罰款百元”,未免讓人啼笑皆非,因為無論是從人的生理還是尿的“精準度”而言,尿在便器外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當然,如果對故意破壞公廁環境衛生者實行罰款,從而讓更多人自覺遵守公廁秩序,對於公廁的管理來説,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現實的情形是,在公廁內“尿歪”,如何判定是故意還是非故意?還有就是怎樣的“尿歪”才能罰款,這方面也沒有明確的細則。更關鍵的一點在於,如廁者到底有沒有“尿歪”,這個行為由誰來監控,難道派工作人員緊盯住每位如廁者,或者在公廁內安裝攝像頭?按照種種可行性推斷,“尿歪罰款”並不具備多少可操作性,相反的是,收取罰款即便能夠施行,也是另一種“以罰代管”,對於公廁管理並不能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任何城市的公廁,都不排除有個別素質低下者,隨意破壞公廁的環境衛生,但總的來説,故意“尿歪”對公廁“塗鴉”的人相對很少。“尿歪”動輒罰款百元,多少有些“唬人”的味道,倘若如廁還得時刻惦記是否會被罰款,所有如廁者都有一種被“盯”的感覺,公廁管理的人性化蕩然無存,間接影響的將是城市形象。
不久前,某地公廁衛生標準細化到禁超“兩隻蒼蠅”,曾引發輿論的一片譁然。同樣在深圳,此前曾出臺禁煙條例,實行14年卻未開出一張罰單,這些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城市的“管理病”。至於“尿歪罰款”是否可以有,政府部門不妨聽聽民眾意見,可以肯定的是,不論何種管理都需要跳出“罰款怪圈”,在提高服務水準的同時,以正面宣傳引導潛移默化,讓城市管理多些人情味,才能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