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從“女孩徒步700公里”中學什麼

時間:2013-08-06 14:36   來源:東方網

  這個夏天,對深圳8歲半的曾子琦來説,無疑是一場華麗的冒險。這個小學三年級女生的暑期實踐課是———徒步走到700公里外的家鄉湖南邵陽。7月13日,從深圳寶安西鄉出發,一路穿過鄉野和山林,路過城市和村莊,歷時17天徒步旅行,目前父女倆已經抵達湖南永州,目的地邵陽已經近在咫尺。(8月5日《南方都市報》)

  一個8歲半的孩子,在父母先後陪同下,竟然徒步700公里,這的確是件了不起的壯舉,不過,對於這樣的教育方式,究竟是“狼爸”的教法,還是“因材施教”,從中我們該學到什麼?這是我們要思考的。

  署假裏,很多孩子會被送去到培訓班去學習,家長這麼做,一方面是想提高孩子的成績,孩子要想出人頭地,不僅不能輸在起跑線上,而且中途奔跑更不能輸,否則,很難考上重點高中和重點大學,也會影響到以後的就業;另一方面是自己的工作忙,無暇管到孩子,而孩子的安全也成為問題。如果讓孩子獨自在家,可能會使孩子沉迷于網路遊戲中,而且也帶來不安全因素。在署假裏,讓孩子多參加社會實踐,顯然是很重要的。不過,像這個孩子的父母,能夠陪同孩子走那麼遠的路,恐怕是不太現實的。

  陪孩子走路不行,但從中,卻可以學到很多:其一,要重社會實踐,不要把孩子禁錮于學習之中。孩子的學習固然重要,但如果將署假的時間都用來學習,則是得不償失的。孩子在署假裏沒有休息好,到了學習期間,可能對學習也失掉了興趣。學會休息,才能更好地學習;其二,要尊重孩子。讓孩子徒步,是在尊重孩子的意願基礎之上的,家長並沒有強迫。相反,中途,家長都想退出,可孩子卻不想退出,皆因孩子對此有興趣,最終能夠堅持下來,而家長也在行走途中,對孩子進行“因材施教”,讓孩子學會了許多書本中學不到的東西;其三,要相信孩子的潛力。8歲半的孩子,在我們的想像中,是很難走完那麼遠的路,可事實上,這個孩子做到了,有些超出我們的想像。其實,孩子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笨”,那麼“嫩”,如果我們給予足夠的信任,給予一個合適的舞臺,會給我們驚喜的表現。

  “女孩徒步700公里”,無疑是一個較為成功的教育案例,但我們卻不能簡單去模倣,更不能強迫自己的孩子也走這麼遠的路,天氣這麼熱,如果孩子的體力不行,或者自己的身體無力支撐,則是得不償失的。

  適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讓孩子喜歡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要有愛,而不是以愛的名義強迫孩子做不願意做的事。但願每一個家長都能夠從中找到“領悟點”。

編輯:顧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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