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也許比“有用”更有價值

時間:2013-06-27 14:52   來源:中國青年報

  據6月26日《文匯報》報道,上海市武寧路小學最近結題的“提高小學生快樂指數實踐研究”揭曉了答案:年級越高,“快樂指數”越低;家庭生活的“快樂指數”最低。小學生特別是低年級小學生,非常希望能關注其感興趣的一切,但小學的學習特別是佔用假期的各種培訓和補習,將學生們框在籠子裏,當然就快樂不起來。

  英國教育家斯賓塞説過,“即使是一個天才,也有可能被不快樂所扼殺”。如果孩子被過多的不快樂壓迫,不論對其學習效率還是身心健康,都是嚴重傷害。因此,應將“樂商”提升到重要位置。

  研究顯示,樂商是一種創造令人愉悅、有趣的溝通內容和氛圍的能力,是現代化的智力生産力。做個“有趣的人”也許比做個“有用的人”更有價值。具體到孩子們的成長,樂商應包括三方面:第一,在日常生活中的樂觀水準或程度。第二,能夠從所經歷的消極事件(或影響)中擺脫出來,並從中獲取積極成分(或力量)的能力。第三,影響他人變得樂觀的能力。也就是説,在注重提高分數的同時,也該讓孩子們製造快樂、擁有快樂和分享快樂的能力,保持在較高水準,擁有達觀的心態、較高的耐挫力以及擺脫煩惱的能力。

  遺憾的是,人們在理論上認同這種教育觀念,可在“分數至上”的誘惑下,還是忽視了這種樂商的養成。就像前引新聞中提到的,違背自己意願去參加補習和培訓的小學生超過80%,家長主要還是因為功利需要,這其中既有家長作風的影響,更有樂商意識的匱乏。

  因此,應將樂商作為教育發展的重要構成部分。其一,家長應充分認識到樂商的積極意義,比如,在這種快樂氛圍中,孩子的學習效率會更高,更容易達成肌體和諧、身心和諧,實現快樂成長。美國前心理學會主席、著名心理學家塞利格曼就發現,在嚴格控制了年齡等一些無關變數的條件下,那些具有樂觀型解釋風格的游泳運動員所取得的運動成績,明顯高於那些不具有樂觀型解釋風格的運動員。

  其二,家長要學習一些樂商開發技能。作為一種心理學新觀點,“樂商”還未能在教育實踐中得到積極推廣,更多人對它還缺乏成熟、穩定的認識和認同,家長應該高屋建瓴,通過向心理諮詢師或教育專家學習,提高自己的樂商開發能力,比如多進行優勢發掘,讓自己的孩子體會到自身的價值,樹立信心並提高其樂觀水準;讓自我教育行為製造出更多的快樂,給孩子帶來更多愉悅。

  其三,多一些感恩、感激等正能量的傳遞。凡事多從積極心理學的角度去認識,多看陽光的一面、少一些偏激心態,這樣就能造就更多陽光少年。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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