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首次出手為何劍指保健品?

時間:2013-05-17 12: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食品安全問題,早已是舉國上下一致關注的焦點。新組建的國家食藥監總局能否在首戰中“斬落”保健食品市場中的壞分子,以祭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這面大旗,讓我們拭目以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6日召開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專項行動打擊對象主要針對保健食品非法生産、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等行為。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中國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問題突出,要讓那些為了謀財不惜害命的人傾家蕩産、人頭落地。(相關報道見A17版)

  此次打擊保健食品“四非”專項行動,是國家食藥監總局組建後的首次重拳出擊。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新設立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為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從剛公佈的國家食藥監總局的“三定”方案看,其監管職責相當重大,包括食品、化粧品、醫療器械等方面。第一次出手,國家食藥監總局為何選擇保健食品,其中意味頗值得推敲。

  首先,保健食品市場規模相對較小,生産企業數量也相對較少。截至2012年底,全國保健食品生産企業共有2000余家,2012年産值約2800多億元。我國保健食品産業方興未艾,已初具規模,但在整個食品工業中所佔比例並不大。2012年,我國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3.36萬家,完成現價食品工業總産值近9萬億元。剛剛組建的國家食藥監總局,第一次大行動即劍指保健品,可望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明顯成果,提振監管部門的士氣和信心。

  其次,國家食藥監總局以保健食品小試牛刀,意在磨合機構,以便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職能,進一步厘清職責範圍。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後,食品安全的主要監管部門由從前的五個減少到現在的兩個——國家食藥監總局和農業部,以往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九龍治水”的亂象,在體制上得到初步解決。但是要落實理論上的職責,真正完成對食品安全的“無縫監管”,還需要食藥監總局進行艱苦的實踐。16日,食藥監總局高調宣佈開展打“四非”專項行動。而該總局涉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三定”方案在前一天,15日才剛剛公佈。一個職責、人員初定的國家機構,通過首次行動中磨合上下,自然是應有之義。

  國家食藥監總局首役最為重要的工作重點,是以對規模相對較小的保健食品市場的監管實踐,兌現最近出臺的“兩高”關於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最終為解決萬眾矚目的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提供實戰經驗。近年來,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溝油、問題膠囊、病死豬肉等案件頻發,針對我國嚴重的食品安全形勢,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相關司法解釋,明確了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提出了相關罪名司法認定標準,大大增強了我國《刑法》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兩高”司法解釋的出臺,為國家食藥監總局履行其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責任,提供了強有力的武器。同時,食藥監總局未來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實踐效果,也將直接決定兩高司法解釋的威力能否充分釋放。國家食藥監總局需要在首戰中,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充分發揮司法解釋的震懾力和預防作用。更重要的是,食藥監總局要迅速與公安、司法部門,建立健全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的銜接工作機制,為全面解決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提供有效途徑。

  食品安全問題,早已是舉國上下一致關注的焦點。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已在組織結構上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保障。在近期召開的三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更是三度提及食品安全監管,重視程度可見一斑。新組建的國家食藥監總局能否在首戰中“斬落”保健食品市場中的壞分子,以祭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這面大旗,讓我們拭目以待。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