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要從感動走向行動

時間:2013-03-04 15:49   來源:廣州日報

  夜以繼日,廣州全城“尋人”,“失蹤者”名叫鄭益龍。3月1日下午,他在途經珠江西堤碼頭時,發現有人落水便跳江相救,在路人幫助下,落水者被救起,鄭益龍卻被沖走。鄭益龍是武警廣州市支隊四大隊副政治教導員,兩年前結婚,並在去年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現在還不到10個月大……

  鄭益龍給了社會許多感動,讓人們眼含淚水,心寄哀思。據廣州公安的消息,事發的珠江親水準臺旁邊聚集了許多人,他們自發趕到那裏,向英雄致敬,為英雄祈禱,一些外地網友也在微博主題帖下邊獻上蠟燭,留下足印。

  從拯救病重流浪漢的“淩志哥”,到解救女童于危急的“托舉哥”,從徒手突襲歹徒的“奪刀俠”,再到跳入珠江救人犧牲的退伍軍人牛作濤……廣州好人,英雄輩出。這一位位良善使者,讓人心生感佩。儘管,近年來,我們的社會時有遭遇這樣或者那樣的道德困境,面對倒地的老人,有人有過遲疑,面對車輪下的小悅悅,有人有過顧慮,在救與不救、幫與不幫的問題上,有的人踟躕、徬徨,但是,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在緊要關頭,身邊的平民挺身而出,不計個人安危,寫就英雄事跡。

  行動者越來越多,得益於制度救濟的供應。為弘揚社會正氣,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各地修改完善了相關法規和措施,例如廣州大幅提高獎勵慰問金,解決就醫、就業、子女教育、住房、入戶等多方面的問題;前幾日,《深圳經濟特區助人行為保護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救助人適用無過錯推定原則,只要救助人盡到通常注意義務的,不對救助不成功的後果承擔責任。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及時融化了冷漠的堅冰。

  需要“見義”的環境,更要“勇為”的個體。你怎樣,廣州便怎樣;你怎樣,世界便怎樣。只有每個人的切實行動,才能肩負起良善期待。此次事件中,除了鄭益龍,我們還要記住那位當時默默離開的路人路志輝以及“圍觀”的市民。是他緊隨鄭益龍,跳下水裏救人,並將救生圈推給了落水者,是“圍觀”群眾合力將落水者拉上來。正所謂:感動者,感而動之,行動才是對鄭益龍的最高敬意。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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