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違規”配備公車的質疑,14日,雲南省紅河自治州州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伍皓通過官方微博作出回應。“鄉鎮長甚至村官都把公車專有化、私有化了,這是個不爭的現實。”伍皓稱“違規”配備公車的確是個問題,但“正省部級以下一律取消公車”的做法並不現實,需想出其他解決辦法。(2月15日《新京報》)
一個旨在方便公眾對公車私用監督的車牌公示,卻成了人們對官員違規配車現象的吐槽引信。儘管當事官員竭力説明其坐騎係公務用車而並非領導專車,但在網友們看來,其公開“雲G99099”的公車牌號,並歡迎大家曝光他公車私用本身,就是“部長專車”的不打自招。
為進一步佐證政府官員違規配車的普遍性,伍皓更是爆出猛料:“鄉鎮長甚至村官都把公車專有化、私有化了,這是個不爭的現實。”這無疑讓“副省級以下黨政幹部均無資格享用專車待遇”的制度規定陷入虛設的尷尬。伍皓所言不過是道出了一個人人心知肚明但看透不願説透的社會現象。從存在即合理和法不責眾的角度考量,“正省部級以下一律取消公車”的規定的確有些脫離實際,但筆者以為,與其煞費苦心地糾結哪一級該不該配備專車,倒不如正視社會現實,扎紮實實地致力於對公車使用效率的有效監督。
事實上,隨著社會事業的進步和交通工具的發展,政府行政早已告別了自行車時代,糾結官員專車也有些不合時宜。如果讓公務用車真正回歸“公車公用”的配車初衷,確保切實用於提高行政效率,享用專車待遇何必要刻意以等級劃線?其關鍵應該是工作需要和車盡公用。從這個意義上説,即使為有條件的基層幹部配備專車也未嘗不可。
其實,正如人們詬病“舌尖上浪費”並非不讓官員吃工作餐一樣,反對“車輪上的腐敗”未必一定要糾結于官員有無專車,重要的是要加強對公車使用的監督與管理。比如是否超豪華配車,有無以車謀私等等。時下,公務配車早已越過了代步工具的原始功能,而成為某些官員顯尊擺譜的身份象徵。不管是否需要,凡官即有車;無論公事私事,一律驅車前往。而車輛公用三分之一、領導及家屬私用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潛規則,正是對公車不公現象的形象描述。
面對屢禁不止的公車私用、怵目驚心的鋪張浪費、生態惡化的大氣污染,以更為科學和睿智的制度設計規範公車管理已成大勢所趨,民心所向。而堅持公開透明、嚴控車費源頭、嚴懲以車謀私,不失為遏制車輪腐敗的治本良策。(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