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日零點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登記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其中,“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這兩天引來網友吐槽。昨日,針對有駕駛人抱怨新交規“闖黃燈扣6分”條款易導致慣性追尾一事,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可以避免。(1月3日新京報)
新規執行以後,闖黃燈被明確為違法行為,予以重處。但長期以來,很多人卻將黃燈當成綠燈照過不誤。當特權被剝奪,他們一時難以適應,而規則實行由松到嚴的的變化,也會讓駕駛員不適應,這些均屬於正常的反映,出現雜音也很正常。隨著交規的嚴格執行,闖黃燈的現象一定會大大的減少,潛在的交通隱患得到根治。因此闖黃燈扣分不是一部惡法,而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宣言。
機動車闖黃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機動車相撞,對行人和機動車的安全都存在著巨大的交通隱患,而成為交通陋習。由於規定模糊,介於合法于非法之間,於是一些駕駛員為了搶幾秒鐘的通行時間,強行通過,從而給相向的車輛與行人帶來交通隱患,甚至發生車輛相撞,行人傷亡的事故。面對馬路殺手,在無法依靠人們的自覺遵守得到改變時,交通管理部門不能等待,對這一起起車毀人亡的事故熟視無睹,只有明確將闖黃燈認定為違法行為,並加大處罰力度,從根本扼制這種現象發生,成為必然。
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並不僅僅涉及到某一輛車或者是某一方向的車,車輛和行人根本交通信號燈的指揮,不斷地變換著停止與行駛的權利。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非常重要。因為不僅關乎自身的安全,也關乎著別人的安全。在吐糟規則太嚴的駕駛員當中,其實是對規則的漠視,長期以來不遵守規則養成的陋習。
“一部交通法規是以鮮血、生命和淚水作為代價而制定的”,闖黃燈亦是如此。從中也不難看出遵守交通規則實際上是在尊重生命。眾所週知,交通信號燈中的黃燈是當前世界範圍內通用,起到警示作用,目的在於清空停止線內的車輛,保障另一側車輛和本側行人的安全通行。如果無黃燈的緩衝,直接跳轉成綠燈,此時路中央仍然行駛著車輛,另一側的車子又開始通行,必定引起交通混亂。由於黃燈時間很短,黃燈亮後仍然通過停止線,結果與闖紅燈一樣,輕則減緩通行的速度,重則引發交通事故。
通過十字路口時,車輛減速慢行是基本的行走規則。引發追尾和緊急剎車的情況,其實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安全意識強的駕駛員,隨時關注著前後左右的車輛與行人,緊繃安全這根弦,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那些因為信號燈跳轉出現追尾等不正常的情況,恰恰是由於忽視了交通安全所致。
實際上闖黃燈和闖紅燈一樣,都是十分危險的駕駛行為。因此,指責闖黃燈扣分不合理,甚至批評這是一部惡法,實際上是為自己的陋習開脫,毫無道理。説的嚴重一點,完全是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的自私表現。而公安機關對闖黃燈現象不加以制止,實際上才是真正的不作為,才是對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不負責任。(王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