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義工組織走進法律的“春天裏”

時間:2012-12-04 13:36   來源:人民網

  浙江溫州“狀元亭”施粥點,由機關幹部牽頭、企業家資助、3位老人具體運作、外地務工人員出勞力共建,並配有86名不同年齡段的婦女擔任義工。日前,當地工商部門特事特辦,為“狀元亭”施粥點頒發了營業執照。領取了全國首張“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後,“狀元亭”施粥點便成了一家正式的社工機構(12月3日《光明日報》)。

  公眾在盛讚“狀元亭”施粥點奉獻愛心舉動的同時,往往忽略了做慈善、當義工也要依法依規進行。今年2月,由一百五十余人組成的山東壽光義工愛心團隊,因未經註冊而被當地民政部門以“非法團體”為由依法解散,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爭議。當前,類似壽光義工這樣“名不正、言不順”沒有合法地位的義工組織十分普遍,不少義工處境都很尷尬。

  目前,我國對於社團管理實行的是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管理的辦法。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義工組織要想註冊,領取營業執照,首先必須先找到業務主管單位。由於各種原因,特別是害怕承擔責任,民間義工組織極難找到主管單位,更談不上依法註冊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義工組織只好一邊戴著“非法組織”的帽子,一邊在用愛心做著一件又一件的善事。他們有時甚至自嘲,自己是在“冬天”裏做著“春天”的事。

  義工組織沒有合法身份,給他們開展活動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比如,聯繫服務對象困難,公信度不高,服務對象甚至對義務服務動機表示質疑;組織鬆散,服務行為規範和標準不統一;沒有公章和健全的財務制度,籌款不具備法律效力,合法性受到質疑等等。有媒體報道,成立於2007年的江西省南昌市義工協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福利院連門都不讓進。長期以來,儘管社會各界給予義工組織合法身份的呼聲一直很高,但由於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這個問題始終難以破冰。

  這次溫州“狀元亭”施粥點獲得全國首張“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進而成為一家正式的社工機構,對於破解義工組織合法化難題,推動義工組織朝著專業化方向發展,具有很強的標本意義。它使民間慈善與國際通行的NGO(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模式緊密連接在一起,不但讓草根公益組織依法“轉正”,在“春天裏”奉獻愛心,更提高了義工活動的組織化程度,得到社會更大範圍的接納;不但可以享受到國家關於發展慈善事業在稅收等方面的鼓勵政策,促進民間捐款的良性迴圈,更讓義工組織接受方方面面的管理監督,將其從自發狀態提高到自覺狀態。

  當然,我們也要注意到“狀元亭”施粥點成為合法的社工組織,是在當地部門特事特辦下才取得的,雖然具有破冰的標本意義,但難以在普遍的範圍推廣。我們更期待,通過法治的完善,讓更多的義工組織走進法律的“春天裏”,擁有自己合法的身份,給幫扶對象和義工以更多的保障。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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