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看到“茅臺不上桌”的進步價值

時間:2012-11-22 14:24   來源:燕趙晚報

  今年,溫州在“公”字頭上動作頻頻,先是推行了市級機關公車改革,接著又對公務接待出招,規定標準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於客人數;同城單位不得互相宴請;野生黃魚、鮑魚和魚翅等高檔菜,以及茅臺和五糧液等高檔酒,不得上桌;公務接待要逐月公示報告等。僅執行首月,公務接待費就下降四成多。(11月21日 《錢江晚報》)

  自下而上的探索,因為只能採取漸進的方式進行,所以在推進工程中,難免遭遇各樣的非議。比如“60元工作餐標準”甫一齣臺,便伴隨著輿論和公眾的質疑。當初的規定執行得如何?這無疑還是要用數據説話。

  從報道中可知,儘管仍有一些單位執行不給力,有的甚至使起障眼法,但“7月接待費支出總額較前6個月平均數下降40.8%”一個數據,便足以證明,被細化、量化的規定,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看待自下而上的探索,不能過於“求全責備”,要指出不足,更要看到難得的進步。

  不管是溫州推行接待標準,還是其他一些地方推行“禁酒令”,試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這樣的探索儘管多被質疑過於溫吞,但不得不説,在現有的制度框架內,這樣的探索很值得肯定。自上而下的改革,在醞釀過程中,尚會遭遇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撓——《工資條例》因壟斷行業反對而夭折,紅十字會“去行政化”體制改革因為“要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而擱淺,就是最好的明證。自下而上的改革,更不能剝離現實環境。改革固然需要排除萬難、大刀闊斧的勇氣,但必須接地氣,從現實出發。

  所以,我們對類似自下而上的改革,多一些鼓勵和肯定。同時更期望,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溫州市能像承諾的那樣,要進一步嚴肅紀律,確保“三嚴四禁”落實到位。唯有經得起檢驗,才會有更多有志於此的地方,加入到這樣的探索中來。(李記)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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