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兒童福利事業需多層次發展

時間:2012-11-07 13:42   來源:光明日報

  媒體日前報道,來自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數據顯示,全國14周歲以下的流動兒童已有1833萬,其中三成曾感到“不幸福”。由於沒有流入地的戶口,流動兒童無法享受與城市同齡兒童同等的教育機會,存在超齡入學、輟學等現象,在醫療、安全等方面也得不到全面保障,對流入地城市難以形成歸屬感,心理健康、人格和智力發展也受到一定影響。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流動人口規模越來越大,流動兒童的福利問題也日益凸顯。目前,我國對流動兒童福利仍然實行國家福利責任制,這種福利制度依靠政府投入資金,按計劃進行資源分配,已難以滿足實際需求。雖然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少年兒童的教育成長只爭朝夕,流動兒童福利對戶籍和學籍管理體制的依附亟須打破。

  流動兒童的福利問題涉及面廣、影響深遠,關係著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著社會的和諧穩定,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需要解決的難點,也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點。筆者認為,流動兒童福利事業需要多層次發展,要使其走向組織化、法制化和專業化。

  首先,政府要科學合理地界定和承擔國家福利責任,在政策扶持、資金投入等方面明確自身職責,適當擴展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保障體系,提高流動兒童定點學校的辦學條件和教學品質。其次,應設立關愛流動兒童專項資金,由婦聯、共青團、民政等相關部門聯合努力,將資金用到實處。同時,家庭、學校和社區應探討最佳組合,以家庭保障為基礎,開展社區互助,一方面,通過開辦家長學校等形式,拓寬流動人口家庭獲取教育資訊的渠道,提高家庭教育水準;另一方面,針對跨地區、跨學校的不連貫學習生活給流動兒童造成的學業和個人成長的斷檔問題,學校和社區應為流動兒童專門建立教育、健康檔案,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彌補。

  此外,政府可以鼓勵和扶持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針對流動兒童的服務輸送,遴選那些資質好、能力強的社會團體、慈善組織,承擔和實施流動兒童護理、心理諮詢等服務,不僅要關注養、教、治問題,更要找出幫助他們回歸正常成長軌道的方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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