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眼神執法”、“舉牌執法”和“圍觀執法”後,武漢城管再現柔性管理——“獻花執法”。如果商家配合地將佔道物品搬進店裏,城管會給其獻上一束玫瑰花(10月7日《武漢晨報》)。
這幾年,各地城管頻繁推出柔性管理,從“眼神”到“媽媽”到獻花,在執法上的改變可謂用心良苦。可是,我並不覺得武漢城管的這個創舉有多少值得推崇的地方。
如今一些地方的城管執法可謂兩極分化:要麼是暴力執法,讓人心寒;要麼就是柔情執法,柔情到不是遞眼神,就是送鮮花。城管的職責裏,有服務的成分,但同樣也有管理的責任。一味強調服務,什麼都是柔情,柔情到了牙都酸了的地步,那不是執法,是在演戲; 一味強調管理,暴力到了六親不認的地步,那也不是執法,是搶劫。難道這兩個極端之間就沒有一個折中做法嗎?
沒有人規定,管理就一定得動粗,也沒有人要求,服務就一定得像演瓊瑤戲那樣。一些地方的城管之所以總是無法擺正自身的位置,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他們迷失在服務與管理到底應該如何結合的誤區中。這也是那些被寄予厚望的眼神執法、圍觀執法包括獻花執法,無法獲得認可的原因所在。
事實上,服務中有管理的威嚴,管理中有服務的柔情,這才是城管真正需要扮演的角色。柔中有剛攻不破,剛中無柔不為堅,這是太極拳術中的精髓,同樣也是管理的支撐。城管部門嘗試管理創新固然可喜,但如果沒有找到正確的支點,各種管理手段,終究只能是曇花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