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矛盾不是暴力傷害的理由

時間:2012-09-05 14:22   來源:中國青年報

  9月3日上午,深圳一名區姓男子攜4把刀具,在深圳鵬程醫院耳鼻喉科砍傷4名醫護人員及保安,其中傷勢較重的2名醫護人員,已分別在深圳市人民醫院和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了手術治療,目前均無生命危險。(新華網9月3日)

  又見暴力。今年3月,“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被殺”事件發生後,衛生部曾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履行好內部治安保衛職責,確保醫務人員人身安全。衛生部的表態在當時曾引起輿論喧囂,喧囂過後,事實是,醫院裏的攝像頭、監控器、配備安保人員,依舊沒能完全保護“白大褂”的安全。

  這起發生在深圳醫院裏的暴力事件,再次讓人震驚。施暴人的行兇動機目前還未明瞭,該男子只是今年7月在該醫院進行了“雙篩前神經阻滯術”治療。而每一起“殘害醫護人員”的悲劇發生後,輿論和公眾都免不了對其進行“再認識”。這當然是好事,只是不能陷入誤區。

  經常看到的情況是,悲劇發生後,“醫患糾紛”、“醫患矛盾”就會一次次被提及,成為“殘害醫護人員”的根源。分析事件發生的社會背景並不錯,但如果動輒就把“背景”放在第一位,順序顛倒並不有利於事件反思。

  暴力就是暴力,無需過多地牽扯醫患關係,更沒必要拿“醫患糾紛”為暴力事件開脫責任。“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被殺”事件中,被害實習醫生王浩其實跟病人的診治過程沒有關係,“醫患糾紛”又從何談起?大多時候,談及“殘害醫護人員”的暴行時,牽扯出“醫患關係”或“醫患矛盾”的大背景,無非是想説,“殘害醫生”也是被逼的,如果沒有那麼多矛盾,如果醫患關係能夠和諧,哪還有暴行發生?如果抱著這樣的邏輯來認識暴力事件,那麼不妨反問一下:社會背景固然是複雜的,可如果連簡單的暴力都無法認清,又如何去認識複雜的社會背景?

  太多時候,我們已經習慣了去反思暴力事件發生的社會背景,而沒有意識到這種反思,有時候其實是文不對題。楊佳案如此,內蒙古越獄案如此,即便是在周克華案中,也有類似情況發生。反思社會背景,還原行兇者的立體化人生,這算是一種進步,但必須警惕到當對社會背景的反思超越了對暴力本身的反思時,暴力就有可能被美化,甚至有可能“合理化”。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局面?説白了,還是因為很多人有意無意地抱著“體制原罪論”的心態,把什麼都歸咎於體制,歸咎為環境,唯獨少了具體的分析批判。即便是抱著“體制原罪論”或者“環境歸咎論”的心態,可曾想過,這些悲劇個案中,受害者的家人難道不是普通人嗎?既然都是普通人,他們憑什麼要為體制原罪或者環境埋單?

  許多時候,對普通人暴力行為的“再認識”中,條件反射式的“體制原罪論”、“環境歸咎論”,只是迎合了一些社會情緒罷了,而社會情緒永遠都不是化解社會矛盾的利器。矛盾是客觀存在的,但凡事當前,“先問真假,再説是非,後論利害”的順序不能顛倒。如果一再強調“體制原罪論”或者“環境歸咎論”,有意無意為普通人的暴力開脫,那麼,所有的社會矛盾,都將成為一筆“糊塗賬”。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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