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療機構治安環境的維護,同樣也是保護其他患者的正常就醫權益。我們不妨把對醫院警務室的質疑,轉為對其正常運作的公開監督,讓警務室在醫患關係的重建中,真正發揮出其應有的中立調解和淡化矛盾的作用
株洲市二醫院護士何遙,被間歇精神失常患者毆打致傷,卻拼命挽救跳樓患者生命,被媒體譽為“最美護士”。連日來,她的事跡經媒體報道後在社會引起廣泛反響(5月6日《光明日報》)。
曾經被人信任、受人尊敬的白衣天使,如今漸成一個高危職業。不斷發生的針對醫護工作者的人身傷害事件,讓我們反思對立化情緒日漸嚴重的醫患關係的同時,也將醫護工作者人身安全的保障問題,帶到了我們面前。當然,“最美護士”的遭遇,和之前因惡劣的醫患關係導致的傷害事件不同,但對醫護工作者來説,如何有效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這件事和之前所有針對醫護人員的傷害事件所帶來的思考其實是一樣的。
哈醫大事件之後,針對頻繁發生的傷害醫護人員案件,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佈了《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其中一項重要的落實舉措就是公安機關在醫院派駐警務室(5月5日《新京報》)。很多人認為,在醫院派駐警務室是政府反應過度的表現。因為在“打擊醫鬧”通告的基調下,醫院警務室的職能顯然更多的是針對醫患糾紛中的患者一方。在普通人看來,醫患關係中,醫護人員本來就處於強勢,再加上公安機關的力量,患者在醫患糾紛中無疑更顯弱勢。在醫患糾紛的處理本就缺乏公信力的大背景下,醫患關係中這樣的強弱對峙,顯然會觸痛很多人的神經。
可看看何遙的經歷,再來看醫院警務室的設立,我們就很容易找到另一個視角。確實,醫患關係面臨的困境需要正視,醫患糾紛也需要更公正完善的處理機制。但我們更需要看到,醫患關係是一個複雜問題,它既有個別醫護工作者個人素質的原因,也有醫療體系本身漏洞所帶來的問題。這固然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針對醫護工作者個人的人身傷害,卻絕非是解決問題該採用的方式,更不要説,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那麼在為醫患關係和糾紛尋找到一個合適的解決途徑之前,我們顯然不能視醫護人員面臨的人身安全威脅如無物,甚至罔顧他們的合法權益。
就像何遙這樣,她在整件事裏又有什麼錯?但一些患者由於身體遭受的病痛折磨,很容易在心理上也發生偏差,這就使得在醫護人員面對的群體裏,有著潛在的不理性因素。醫院警務室的設立,其實並非是普通人理解的幫誰不幫誰,而更重要的是起到制止傷害和調解糾紛的作用。在醫患雙方都只站在自身立場考慮問題,因而容易走入極端的情況下,確實需要一個中立的機構,在糾紛中起到一個協調的作用。如此一來,我們就不難發現,醫院警務室的設立,其實有著必要性。
所以,在“最美護士”的遭遇之後,我們不妨跳出對立情緒來看在醫院設立警務室的規定。醫患關係本來就應該是一個平等的關係,這個關係中的雙方都有著需要正視和維護的合法權益。為醫患糾紛的處理和醫患關係尋求一個合理完善的機制,與保護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醫院免遭“醫鬧”騷擾的權利,不能混為一談。更何況,對醫療機構治安環境的維護,同樣也是保護其他患者的正常就醫權益。我們不妨把對醫院警務室的質疑,轉為對其正常運作的公開監督,讓警務室在醫患關係的重建中,真正發揮出其應有的中立調解和淡化矛盾的作用。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衛生部相繼發出緊急通知,要求醫院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這既是希望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與人身安全,也説明當下的醫患矛盾確實突出。而醫院警務室的設立,對於醫患矛盾的緩解,也只能是一個權宜之計。最根本的還是需要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完善,以及醫護工作者中涌現出更多像“最美護士”這樣的個人和群體,以對工作和患者的熱忱和無私奉獻的精神,進一步增進彼此間的信任和理解。唯此,警務室才能徹底地從醫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