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不應囿于商業化

時間:2012-05-08 10:55   來源:長江日報

  “五一”已過,圍繞景區票價的話題還沒完。細心的網友列出中外十大景區票價對比,結論是國內票價高得離譜,中國遊客負擔過重。儘管如此,對逃票行為輿論還是一致地不予認可,景區的管理者與實際經營者仿佛都佔據了道德制高點,更有理由、更有信心繼續漲價,以高票價為榮。

  事實上,每個漲票價的景區都無不理直氣壯。有的把景區票價等同於景區身價,你漲我也漲,唯恐漲慢了使景區形象掉價,而這種攀比只盯著國內,絕不會與國際接軌的。有的擅長哭窮,撥款少,收入低,開銷大,入不敷出,運轉困難,不得不以園養園,靠景吃景。有的則大擺依法收費的底氣,漲多漲少,有法規依據,有行政許可,似乎門票的每一分錢都光明正大;有的甚至聲稱漲價便於景區管理。

  顯然,這類説詞只有濃濃的商業化味道,我們的思路如果就此繞來繞去,景區票價也就只能歸於市場屬性。而市場是注重供求關係的,賣方有定價的權利,買方有拒絕交易的自由,嫌票價高了,可以不去呀!如果用起逃票攻略,那就錯定了,因為你在挑戰公平交易原則。這樣,不管人們對景區門票有多大怨氣,它都會在所謂行政許可下照漲不誤。

  行政許可不只是賦予景區票價的合法性,更是推高景區票價的原動力。有些地方已形成依賴性的景區財政,把景區當成搖錢樹,搖的方法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提高票價,來錢快,不費力,無風險。站在主政者的角度,抵禦這樣的誘惑真還不容易。

  然而,我們有必要換一種思路厘清票價畸高的不當性。

  不可否認,景區不是某個人或企業生産出來的一般商品,不管是自然景區或人文景點,都應算是今人從老祖宗那裏繼承的遺産,産權的全民性應當明確。所有以營利為目的的開發與建設,都不能改變景區的産權性質。因此,景區的公共性就該得到充分體現,門票只應是象徵性的收費,景區保護、管理所需的資金即使可以從中獲取少量補貼,但大頭必須尋求另外的渠道。

  讓國民享有基本的文化權利,提升國民文化生活品質,是國家文明的尺度之一。這樣,景區就應該列入政府向國民提供的公共文化産品清單。最好的狀態就是像多數城市已開放的免費公園,維護運作費用全由政府埋單,遊人只管盡興遊覽。假如限于經濟實力做不到,可先以低票價過渡,但無論如何不能放縱高價門票,使多數人遊不起或者負擔沉重。

  一國之風景名勝、歷史遺跡,是國民增進民族認同、養成國家意識的生動載體,于政府則是凝聚人心、培養公民愛國情懷不可或缺的橋梁與紐帶。當遊覽者的經濟負擔過重,當很多人因景區門票而不敢有邁出家門的奢望,不論門票收入多麼可觀,也不論當地的景區財政如何滋潤,對各級政府而言,都不能算是得體的事情。

  歸根結底,景區票價不止于市場意義。只講市場,僅僅著眼于供需交易,景區勢必過度商業化,景區票價就會漲無止境,永遠有理。只有明確並落實景區的産權歸屬,還權於民,景區票價或高或低的是非討論才有準繩,國民文化權利的實現,就不至於因高票價望而卻步。

  國家目前還不富裕,還不足以讓每個人免費遊覽所有景區,但道理(景區産權屬性)是不能不講的,方向(公民免費遊覽)是不能不明確的,更不能只有對逃票的非議,而無對景區票價的反省。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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