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煙藥物納入基本醫保不妥當

時間:2012-04-20 10:40   來源:新京報

  醫保基金是參保者共同籌集來看病的,還不富裕,預防疾病的資金似乎不應從中開支,而應從公共衛生或疾病控制的專項經費中開支。藥物戒煙,可由煙民和政府共同負擔。

  近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在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將通過深化醫改為控煙助力,逐步把戒煙諮詢和藥物納入基本醫保,基本藥物目錄也將添加相關藥品。”戒煙藥物要不要納入基本醫保,引起了輿論的關注。

  有研究表明:中國每年死於與煙草相關疾病的有100萬人;如果控煙不成功,這個數字到2020年將增加到200萬人。在今後50年中,將有1億人死於與煙草相關的疾病。如果從這些統計數字出發,將戒煙作為對與煙草相關疾病的預防措施,可能是有道理的。

  但是,用醫保的經費來幫助戒煙並不妥當。這樣説:基於以下幾點理由:

  一是醫療保險基金是參保者共同籌集來“看病”的,而且並不富裕,“防病”的資金似乎不應該從醫保基金中開支,而應該從公共衛生或疾病控制的專項經費中開支。

  二是中國的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一個特殊的國情,就是這項制度是在政府不做“第三個確保”的前提下建立的。這意味著在城市職工醫保中,政府並沒有投入。所以用這筆基金來作預防,似乎于情于理于法都有不相契合之處。説這些,主要想指出,不要隨意搬用“國際經驗”。

  三是在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民後,面對2.7億煙民的“醫保戒煙”,是否能夠承受?就算所有的人都一次就能戒除,那麼2.7億人以每人3000元計算,便要8100億元。人保部的統計數字告訴我們:2010年,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該是包括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總收入是4309億元,支出3538億元。

  當然,應該肯定和鼓勵衛生部門堅決控煙的決心,但相關的政策是否能夠這樣設計——

  藥物戒煙,可以由煙民和政府共同負擔。治療費用中,由煙民自己支付三分之二——即使只算經濟賬,這筆費用相比戒煙後省下的買煙錢其實是“小巫”、“大巫”的差別,而且戒得越早越划算;政府從公共衛生開支中補貼三分之一——中國煙民多,與政府控煙不力相關,所以政府必須盡到應盡的社會責任,再説這對國際社會及已經承諾履約責任也是一個交代。

  以上政策設計還要與控煙結合起來,首先要使中國的煙民不再增加。然後作一個計劃,分期分批地幫助煙民藥物戒煙。譬如用10年時間,將煙民減少70%,也就是減少1.9億人,總共1900萬。以每人補貼1000元計算,每年190億。

  最終,這樣的政策措施可能會導致煙草稅收銳減。但其中的一部分“損失”,可以轉移到最頑固的煙民頭上;另一部分“損失”,則可以從煙民身體狀況改善而少花的日常醫療費用中得到補償;要是仍有差距,那就算政府對國家、對人民乃至對全世界作了貢獻。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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