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淩晨4時45分,山西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就可口可樂(山西)飲料公司9批飲料疑混入含氯消毒液事件召開第二次新聞通報會,公佈了山西省兩家國家級檢測中心的檢驗結果,稱:該9批次産品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4月18日新華網)
抽檢産品應是出問題當天的産品,這是個常識,而山西省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副院長梁寶愛的解釋是,該公司成品倉庫已無2月4日“問題可樂”的庫存産品,稽查人員經過多方努力但仍未能在銷售市場上獲取2月4日生産的飲料産品。
而專家組在“抽樣送檢獨缺事故發生後首日産品”的情形下,就做出如此判斷,讓人頓生狐疑。“問題可樂”到底存不存在?這個關鍵性問題依然未解。
“問題可樂”被爆出後,山西方面連夜認定無害。然而僅僅“無害”能否化解民眾疑慮?作為消費者,購買一件産品,肯定不是以無害為標準。
氯水混入飲料,確實會對人體産生不利影響,暨南大學食品學院教授傅亮指出,氯水用於清洗消毒。正常情況下,氯水不與飲料混合,氯水與飲料混合屬於生産事故。他認為,氯是一種強氧化劑,對人的消化道的黏膜系統有很大的傷害。
最讓人擔心的是,在一系列食品問題面前,“無害”標準會成為食品檢測的“通用標準”。比如在塑化劑事件中,專家認為,偶食少量受DEHP或DINP(一種主要增塑劑)污染的問題食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在二惡烷事件中,專家認為“少量二惡烷不會危害健康”等等,都讓人憂心。
問題不在於淡化這些污染可樂的不利影響,而是往食品飲料中加入有毒物質本身性質就非常惡劣。此時,公眾不需要被“心理按摩”,而是希望看到有關方面對涉案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