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制是網路發展的客觀要求

時間:2012-04-11 08:45   來源:羊城晚報

  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它還是來到你面前。“它”就是網路實名制。近期京滬穗深等地試行微博實名制,再次將其推向輿論的風口,利弊之辯頗為激烈。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對其前世今生做一番梳理和解析。

  網路實名並非心血來潮,而是“10年懷胎”。從2002年有學者建議立法禁止網上匿名,此後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工信部、文化部等陸續出臺相關行業標準和法規,對設網站、網吧上網、網遊、論壇創建、部落格登錄等,逐漸要求實名登記。近年全國兩會,也不斷有人大代表提出網路實名的立法提案。可以説,從醞釀到部分試行,網路實名制歷經10年孕育,審慎而循序。

  其實,網路實名並非中國獨有。西方國家如德法等國近年都嘗試網路實名的立法,美國參院數年前審議一項法案,規定有一定讀者的部落格須實名註冊。近期,白宮也在考慮推出“網路空間可信任身份認證”國家戰略。可以説,網路發達的國家大多都在探索實名舉措。

  網際網路自問世即佩戴著高度自由和無疆界的標簽,事實上,也正是這一點,令其暴髮式成長並迅速融入社會生活。但今天,各國不約而同地嘗試看似帶有明顯“約束”意味的實名制,顯然有其深刻的內在成因。

  無疑,網路給人際交流和公眾意見表達提供了極大便利,但匿名假面具下的“化裝舞會”,其弊也愈益顯現。這便是匿名環境的責任意識、社會約束失范,進而演變為誘使犯罪的溫床,諸如盜版、色情、造謠、賭博、詐騙等等,紛紛在“虛擬環境”的掩護下粉墨登場,對社會生活形成了嚴重的干擾,某種程度上已危及社會安全。

  以網路謠言為例,日本海嘯後,一個“碘鹽防輻射”的傳言,引發全國許多城市的“搶鹽風波”。稍早些時,“地震謠言”,導致山西多地數百萬人夜半上街“避震”。近日,蘭州市又因“謠鹽惑眾”重現超市搶鹽風潮。可以説,網路社會毫無約束的自由,其負面作用日益顯現,特別是對分辨力較差的青少年的影響尤甚,許多母親面對網路給孩子的身心傷害,痛心疾首卻又深感無助。

  網路匿名環境下“責任人缺失”和行為失范,已令社會處於尷尬境地。前日《羊城晚報》還報道,日前在穗開庭的兩起“微博名譽侵權案”,法庭上,被告人便不止一次反問原告:“你怎麼證明侵權微博是我發的?”

  網際網路需要自由,但也需要信用;網際網路應該自由,但自由的細胞不能在現實身上裂變為惡性腫瘤。網路不再是“虛擬世界”,而是對現實生活影響巨大的公共媒體和“輿論場”,對這一屬性,任何國家都不可能給予其所謂的“無限自由”,因而,依法實施實名制,規範管理,強化網路空間的信用機制,便成為不同國家不約而同的選項。

  由此而論,實名制並非洪水猛獸,也並非主管部門的臆想之物,它是執政者應對網際網路挑戰,構建網路社會秩序的嘗試,或者説,它也是網路社會發展的客觀産物,是網路這棵參天大樹自身成長結出的果。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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