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破産,不能“觀”而不管

時間:2012-04-25 09:34   來源:廣州日報

  渣打銀行最新的調研報告顯示,房企破産的風險還在繼續增加,中國房地産正處於“弱平衡”狀態,3個月之後有可能更趨疲軟。(4月24日《證券日報》)

  房地産的熱潮正在退去,裸泳者光著屁股浮起來了。據報道,僅北京、武漢、四川三地,已有上千家房企從樓市消失,一些企業也掙紮在破産邊緣。

  房企一旦破産,業主的權益怎麼辦?難道業主只能“自認倒楣”?根據《企業破産法》第113條的規定,破産財産在優先清償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後,首先是破産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其次是破産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最後才是破産債權。在司法實踐中,扣除前兩項之後,所剩財産無幾。最終,可憐了購房人,可能不但拿不到房子,還要繼續替銀行“打工”。

  在當前樓市調控絕不放鬆的大背景下,房企破産挑動著人們敏感的神經。購房是一項重大置産行為,如果房企破産,許多業主還會習慣性地找政府,甚至聯合維權,處理不好必將引發社會矛盾。鋻於此,相關部門應該提前預警,積極干預,為業主維權提供法律等方面的援助,倡導理性依法維權。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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