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稅不能成應急性政策工具

時間:2015-12-08 15:24   來源:京華時報

  房地産稅立法,不能成為應對財政形勢和經濟形勢的應急性政策工具,而必須秉持調節貧富、改良地方財稅體制的宗旨。房地産稅無需操之過急,仍需進一步充分討論和認證。

  房地産稅的細節正在更多浮現出來。媒體從權威渠道獲悉,作為未來的新增稅種,房地産稅將由現行的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成。房地産稅將由各地地方稅務局徵管,收入劃歸地方,成為地方稅源的重要補充。

  房地産稅立法一直較為審慎。原因在於,開徵房地産稅需要考量的環節很多。其一,房地産稅是直接稅,潛在納稅者比較敏感,如果不能形成合理方案,就可能在徵收時遭遇阻力。在房地産登記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開徵房地産稅可能導致偷逃稅現象出現。其二,目前仍然脆弱的房地産市場對房地産稅也極其敏感。在鼓勵房地産市場發展重新成為政策導向、房地産帶動經濟發展的作用重新得到確認的背景下,如果房地産稅開徵力度過大過猛,就可能對整個市場形成利空,削弱房地産市場提振經濟的作用。其三,由於地方財稅收入增幅普遍下降,對於房地産稅的渴求有增無減,由此造成了既要通過徵收房地産稅增加財稅收入又需要維持房地産市場景氣度以維持土地出讓金等收入之間的矛盾。這進一步加大了設計房地産稅的難度。

  從目前的資訊看,僅僅合併現行的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顯然是為了減輕房地産稅開徵阻力,綜合平衡各種考量的現實選擇。但是,這也將導致開徵房地産稅的意義弱化。與房地産稅相關的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等暫不納入房地産稅,意味著通過房地産稅簡化房地産市場稅費並收格局的目標將暫時無法完成。而且,通過開徵房地産稅緩解地方土地財政依賴的效果也將比較有限。儘管房地産稅全部歸地方,但根據2014年全國財政決算,房地産稅收入為1851億多元,城鎮土地使用稅為1992億多元,兩者相加不過3000多億元。鋻於房地産市場冷熱不均,這些稅收也多數歸於樓市火爆的一二線城市。而最需要穩定稅源的,並非一二線城市,而是三四線城市。

  還要看到,房地産稅是在持有環節增稅,而人們通常會在房地産增值潛力大的大城市而非小城市持有房産,所以可以預期,即使開徵房地産稅,由於小城市難得房地産稅之利,因此多數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程度也很難降低。

  或許是為了平衡房地産稅的利益分配,有專家建議,未來開徵房地産稅應對經營性房地産和非經營性房地産有所區分。對經營性房地産,應該在房地産稅法通過後立即開始徵收,而對個人住房,則在需要增加財政收入時視情況徵收。這在實際運作中是危險的。對經營性房地産徵收房地産稅,勢必增加實體經濟負擔;而對個人住房,也不宜以是否需要增加財政收入為前提。因為,增加財政收入是永恒的需要。以此為開徵條件,只會導致房地産稅成為重稅,傷及正常住房需求並導致對房地産市場的“殺雞取卵”。

  房地産稅立法,不能成為應對財政形勢和經濟形勢的應急性政策工具,而必須秉持調節貧富、改良地方財稅體制的宗旨。從現階段看,讓房地産稅發揮正向作用,還有一個培育過程。因此,房地産稅無需操之過急,仍需進一步充分論證。(徐立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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