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不合理“駐外辦”正當其時

時間:2015-03-18 11:11   來源:長沙晚報

   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清理規範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指導意見》。根據公佈的意見,各地將撤銷縣級政府駐本省省會城市辦事機構,撤銷市、縣兩級政府職能部門駐本省省會城市辦事機構。(3月17日《長沙晚報》)

   毫無疑問,在我國,地方“駐外辦”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這個機構産生於計劃經濟時代,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被普遍設立。彼時,各地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一些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經濟特區等設立辦事機構,是為了辦事方便,適應當地發展的需要。實踐也證明,在一定歷史時期內,這些機構在政務聯絡、招商引資、資訊調研、接待服務等方面也確實發揮了一些積極作用,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

   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整體快速發展,在這些地方駐外辦事機構中,很多已不適應當前形勢要求。一方面,而今,地球都已經成“村”,如果同在一個省,或者一個國家,還需要特設一個專門的駐省會機構來聯繫工作,那顯然荒誕,是在開通信的歷史倒車。另一方面,近些年來,一些地方駐外辦事機構存在公務接待不規範、鋪張浪費的病象,引發了社會廣泛不滿。在已知的腐敗案件中,常常就會有不少“駐外辦”工作人員名列其中,並且,他們還成了這類腐敗鏈條中的重要一環。

   10年前,時任國家審計署審計長的李金華一句“駐京辦‘跑部錢進’”,就曾激起社會對各類地方“駐外機構”的炮轟。因為,這些機構現在所發揮的主要職能作用已經不像設立之初。並且可以想見的是,在這些機構裏,工作人員上下活動,光有“足”顯然不夠,他們常常會夾個“包”,似乎只有這樣才能為地方“跑”出實效。所以,駐外辦裏存在的“私人訂制”的腐敗,既破壞著官場生態,又嚴重阻礙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換言之,撤銷不合理駐外辦,是因為這類機構早已完成了歷史使命。並且,它們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社會發展的舊事物。所以,我國對其做出撤銷的決定必然會引來輿論一片掌聲。現在各地預算都例行公開,但不少地方公開的預算比較籠統,公眾難以形成有效監督力。可隨著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推進,這種情況必然會成為歷史。如果要等到那時再撤銷不合理的“駐外辦”,那麻煩事只會更多、更難處理。更何況,建設法治政府已經成為我國既定目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做好革故鼎新這件事,無疑宜早不宜遲。

   當然,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們還必須認清:在撤銷“駐外辦”的同時,還應該保證簡政放權的品質,特別是要剷除不合理“駐外辦”生存的土壤。否則,如果地方上的一個項目仍然要好幾個廳級部門或“紅頂仲介”輪番審批,那麼撤銷不合理“駐外辦”的改革就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因為,在此背景之下,可能會催生“駐外辦”改名風波,或者出現打擦邊球現象,導致地方“駐外辦”“名亡實存”。比如,從“駐京辦”現象來看,就有地方政府把辦事機構設在離京最近的地區,或者以“李代桃僵”的方式寄生。對此,有關部門必須保持監督力度。(文峰)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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