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把遊客拉進黑名單還不夠

時間:2015-01-29 14:27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國家旅遊局發佈資訊表示,中國將從今年開始分級建立遊客旅遊不文明檔案,制定並實施《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這意味著,遊客外出旅遊不能再“任性”了,否則,很有可能因不文明行為被“拉入黑名單”。

  至去年年底,中國每人平均GDP增長到7500美元,已經步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人們解決了生存性需求後,有了發展性需求。旅遊這樣的發展性需求越來越旺盛。遊客的不文明行為也隨之凸顯:亂刻亂畫、隨地吐痰、隨手亂扔、大聲喧嘩、插隊撒野,不勝枚舉。有些遊客甚至大鬧飛機,有的不光在國內斯文掃地,還把臉丟到國外去。中國遊客素質低幾乎成了一個標簽,嚴重影響國家和民族形象。

  分級建立的遊客旅遊不文明檔案,就是用類似銀行業的徵信系統的辦法,將遊客的不文明行為記錄在案。通過資訊聯網,各種和旅遊及出行相關的部門都可以獲取遊客不良記錄,對他們的出行進行限制,甚至曝光和處罰,達到規範遊客行為的效果。這一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我們不要忘了,在旅遊過程中,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遊客其實是弱勢群體,他們的一些不文明行為,並不完全出於自身原因,而常常是因為旅行社、飯店、旅遊公司太“任性”,服務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甚至侵犯遊客權益造成的。

  因此,給遊客旅遊建不文明檔案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給旅行社、飯店、旅遊集團等企業建立不文明檔案。環境塑造人,環境也改造人,同樣的人,在不同的環境裏,行為舉止可能大相徑庭。在一個管理、服務十分到位的環境裏,人就會“隨行就市”,“到什麼山唱什麼歌”,在好的環境裏變得文明起來。可是,由於一些旅行社、飯店、旅遊集團管理服務不到位,坑蒙遊客,矛盾衝突時有發生,遊客心情糟糕透了,有時就降低了對自己文明素質的要求。

  比如,2013年《旅遊法》頒布實施,其中第四十一條規定,導遊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遊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遊者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遊者告知和解釋旅遊文明行為規範,引導旅遊者健康、文明旅遊,勸阻旅遊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若是導遊沒有盡責,甚至有意縱容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或是故意誘導遊客消費受騙,然後説遊客素質低、不文明,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事實上,國家旅遊局早在2012年就專門印發文件,制定了加強旅遊秩序監管的“黑名單”制度,而且主要是針對旅行社、飯店、旅遊集團等企業的監管,我們要問,有多少旅行社、飯店、旅遊集團被拉進了“黑名單”呢?如果這項制度執行到位、問責到位、整治到位,整個旅遊市場的秩序可能要好很多。環境的軟硬體標準提高了,遊客不文明行為自然會減少。

  當然,説這些並不是反對給不文明的遊客建立“黑名單”,而是強調,秩序的維持是綜合作用的結果,必須給市場裏所有的參與者都訂規矩,且一視同仁地約束,尤其是對這個市場裏的強者,更需要強勢約束。否則,強者違規沒事,弱者不文明受罰,整個市場的文明秩序就很難建立起來。(廖保平)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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