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法治好聲音需法院與媒體互動

時間:2014-10-13 14:0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11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新聞發佈例會制度五週年主題活動,周強院長在講話中強調,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共同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法治聲音。(10月12日《人民法院報》)

  本次活動邀請了大量專家學者和媒體業界人士,聽取了他們對改進法院新聞發佈和司法公開工作的建議,並聘請他們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資訊傳播策劃專家。最高法還公佈了全國2995家法院3281位新聞發言人的通訊錄。這些舉措,為司法界與傳媒界實現良性互動、共同傳播中國法治好聲音,提供了良好契機。

  近年來,司法界和傳媒界一直在為尋找二者複雜關係之間的平衡而共同努力:全國各級法院陸續開通微博、微信,官方網站不斷完善,庭審直播次數越來越多,開展“法院開放日”等活動,制定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等,都在一步步拉近二者彼此之間的距離。不過,要想更好地講述中國法治好故事、傳播中國法治好聲音,需要司法界與傳媒界共同努力,在彼此間尋找更多交集。

  各級法院要最大限度地善待媒體、善用媒體。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和新聞發佈制度,與當地乃至全國範圍內有影響力的媒體建立聯繫,不再局限于在接受採訪時被動提供資訊,而是主動掌握話語權,及時、準確地傳遞工作動態、工作亮點、典型事跡等資訊,為記者提供挖掘故事、充分報道的便利。

  另一方面,法院的對外傳播尤其是新聞發言人,要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專業素養,緊跟媒體發展潮流,掌握各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的傳播方式、傳播特點和傳播效果;同時,主動與新聞學、傳播學、社會學等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媒體界人士溝通交流,更多地了解公眾接觸媒體的習慣、變化等,做到靈活應對。

  相應地,媒體也應提高司法報道的專業性。一方面,媒體在日常工作中應多與法院聯繫,對於社會影響力較大、公眾關注程度較高的案件或司法事件,媒體的輿論監督要堅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全面了解一手資訊,不能片面報道一方聲音。另一方面,相關記者要不斷加強法律專業知識學習,及時掌握法律政策,熟悉司法工作流程,減少傳媒與司法之間資訊交流中的障礙,正確理解各類司法資訊。

  在司法與傳媒之間進行良性互動,對於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法治聲音具有重要意義。對法院而言,“法律是發佈資訊的唯一底線”;對媒體來説,不能放鬆觀察問題、監督社會的職業要求。但是,法院和媒體在價值追求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那就是追求公平正義,保障公民權利。司法和傳媒如果能在相互了解基礎上尋找更多交集,才能真正實現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法治聲音的目標。(牛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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