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援當以細節呵護“生命第一”

時間:2014-08-05 08:34   來源:京華時報

  尊重生命不止是言辭的表達,更隱含在每一個細節中,比如制度防範、災難後的快速反應、最大程度撫慰人心及通過制度銜接和落實讓公民有尊嚴。

  8月3日16時30分,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截至4日零點30分,地震已致367人遇難。

  還沒從慘烈的昆山爆炸回過神來,雲南昭通地震猝然而至。不得不接受的殘酷事實是,昭通地震導致的遇難人數可能還會上升,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更令人揪心的是,巧家縣沙壩村沙壩小學遭受重創,有人被掩埋。

  災情就是命令。地震發生後,多種搶險隊伍迅速投入救援。事發後,國家減災委、民政部緊急啟動國家救災應急響應,國家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姜力率8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趕赴地震災區查看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抗震救災工作。中央的快速批示和行動,對抗震救災勢必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震後“黃金72小時”,救援必須爭分奪秒,與死神拼速度。由於地震震中海拔較高,救人殊為不易。魯甸夜間最低氣溫在17-18℃左右,而據中國氣象局預報,未來7天魯甸多降雨,救災需警惕余震和降雨造成的地質災害。

  每有災難,民間力量的動作同樣不可或缺。一定程度上,志願者能夠彌補官方力量難以觸及的地方,也能發揮更靈活、更細緻的特點,最大程度撫慰遇難者家屬的傷痛。

  2009年5月修訂的《防震減災法》明確規定,學校等已經建成的建設工程,“未採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抗震設防措施未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並採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誠然,必須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能夠抗擊地震的衝擊,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孩子安全。不幸中的萬幸是,這次地震發生在暑假。

  魯甸地震牽動億萬人心,惟願通過制度化安排,讓傷者得到最好的救治,讓災民得到最有力的安置。更期待的是,“生命第一”有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尊重生命不止是言辭的表達,更隱含在每一個細節中,比如制度防範、災難後的快速反應、最大程度撫慰人心及通過制度銜接和落實讓公民有尊嚴。無論在平時還是災難時節,尊重生命都應該是一種篤定而自覺的價值傳承。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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