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生命追問監管不能再孱弱

時間:2014-07-21 15:16   來源:法制日報

  據7月2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7月19日淩晨3點,在滬昆高速公路邵懷段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載有6.52噸乙醇的貨車與一輛載有50多人的大客車追尾後,發生爆炸燃燒。截至記者發稿時,已確認43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由於部分遺骸有待確認,事故遇難者總數仍需進一步核實。

  又是一起流動炸藥庫撞上“紅眼客車”的慘烈車禍!43條生命,瞬間和他們的親人陰陽相隔!我們當然要追問。可是,諸如“嚴規為何剎不住‘紅眼客車’奪命車輪”這樣的追問,實在是孱弱空洞得很。

  還記得陜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嗎?2012年8月26日淩晨2時40分,一輛車牌號為蒙AK1475的宇通雙層臥鋪客車和一輛裝有甲醇的罐車在陜西省延安市境內的包茂高速公路上追尾,致兩車起火。事故導致客車上的36人死亡,客車車身被燒至焦黑,僅剩框架。慘烈車禍發生後,新華社拍下的現場圖片中,竟然有一當地官員在事故現場傻笑,網友迅速人肉出圖中官員是陜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之後的事情,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

  請注意,兩年前發生在延安的那起車禍事發時間也是淩晨2時多,也是一輛“紅眼客車”。極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年7月,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止運作或實行接駁運輸。要求“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

  事實上,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止運作,有關部門早就是三令五申。2011年的7月22日淩晨4時,一輛宇通雙層臥鋪客車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陽明港段起火,造成41人死亡、6人受傷。隨後,交通運輸部召開全國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緊急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了對臥鋪客車的兩項特別監管措施,其中一條就是對超長途連續運作的臥鋪客車,積極推行淩晨2時至5時臨時停車休息的措施。可是,儘管血的教訓是那麼深刻,但這個規定還是成了一紙空文。

  福建省交通運輸管理局的資訊顯示,“719”特大車禍中,涉事大客車出事前回傳的GPS信號顯示,客車在約19個小時運作中,只休息了3次,累計64分鐘。而按要求,這趟車即便全在白天行駛,按4小時休息一次的要求,也應休息4到5次。初步調查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確定兩點:一是運輸危化品的小貨車為非法改裝、偽裝車,非法營運;二是閩大客車沒有接駁運輸,停車休息的規定沒有落實。可是,現實中沒有那麼多的如果,慘禍終於在淩晨發生了。

  還要用多少生命去夯實嚴規?正如專家分析的,一方面,目前針對“紅眼客車”違規運營和司機疲勞駕駛,儘管有GPS等監測手段,但大多是監而不全、監而不控;另一方面,目前處罰條例力度太弱,導致違法成本過低,震懾效果不強。而危化品運輸屢成炸藥庫,更是有關管理制度成空、監管乏力的集中暴露。

  人的生命只有寶貴的一次。面對“紅眼客車”一次又一次的慘烈車禍,我們不禁要疾呼,有關部門的監管,不能再僅僅滿足於發文、開會,更不能只出了事忙一陣,平時卻疏于監管,使嚴規屢屢成空。只有監管前置,加大對每一趟長途客車的動態監督,並不斷加大違規的處罰力度,旅客的生命,才不會被“紅眼客車”奪命。(吳杭民)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