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懸宋代名臣范仲淹所説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為標準,做官差不多就是個“苦差事”。但歷來官有不同的做法,若做個貪官,先天下之樂而樂、後天下之憂而憂,那麼當官就可能不但不覺得苦,而且有快感。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秘書長、法制辦主任武志忠,經查證的房産達30多處,光房門鑰匙就裝了滿滿一提包;其被扣押的各類“財産”,以他的工資收入計算,掙到這筆錢需要300多年。而呼和浩特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薄連根,9年時間內,通過受賄、索要收受的財物折合人民幣3957萬餘元,“不知不覺中收了鉅額的錢財”,連他自己都“感到非常震驚”。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一個人活在世上,要這麼多房産、這麼多錢財幹什麼呢?又住不了這麼多的房、花不了這麼多錢,更何況這房、這錢還是通過不正當手段得來的?貪官的此種行為,一般人很難理解,往往一言以蔽之曰“貪婪成性”。但從前有一個巨貪表露的心跡,大概可以幫助人們略知貪官何以如此難以饜足。
幾年前,遼寧出了一個號稱“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此人即是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論官,她不過一個小小科級幹部,但她卻製造了案值過億元的腐敗。比如,在撫順市內,她有22處房産,總面積達6000多平方米;花185萬元購買了一台賓士轎車,僅用過兩次,還都是往外地運送贓款贓物。她説:“只要有車,即使不開,看著也高興。”
照此邏輯,房産多得閒置,但“看著也高興”,為了更“高興”,自然是多多益善;錢多得幾輩子花不完沒關係,哪怕是成捆的現鈔堆在家裏,“看著也高興”,為了更“高興”,自然也是多多益善。這當然都可以説是貪婪成性,但在本質上,貪官乃是以佔有為快樂的起點、源泉和動力,佔有現鈔、佔有房産、佔有金條、佔有名貴字畫、佔有年輕漂亮的肉體,總之是佔有人世間他們認為值得佔有的一切事物。如果他們有足夠大的權力,他們就要“家天下”。
佔有,不擇手段地佔有,貪得無厭地佔有,是一切貪官的靈魂。當一個官員被佔有佔據了靈魂,他就走上了萬劫不復之路,直至魂飛魄散才能如夢初醒。他們實施的一切非法佔有,無一例外以權力為媒介、為籌碼、為等價物,或直接變現,或訴諸期權。他們對非法佔有的結果可能自己都“感到震驚”,但在實施的過程中無疑是充滿快感的,而只有更多的佔有,才能獲得更強的快感。如果溫言軟語勸他們收手,則等於是妨礙他們“高興”,摧毀他們的快感和幸福,怎麼可能行得通?
貪官的一切非法佔有、權力的任何異化,都會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平正義、公序良俗和人民福祉,因此完全可以説,貪官的快感正是建立在人民的痛感之上,貪官有多“高興”,人民就有多痛苦。毛澤東説:“人總是要有一點精神的。” 一個官員如果沒有“一點精神”,心中只有物欲,只想著退休後“冬住海南夏住青島春秋住濟南”,只有睡在金錢堆裏、女人堆裏才能獲得快感,離成為人民的公敵也就不遠了。有的貪官熱衷唸經拜佛,其實何嘗真懂所謂此岸、彼岸?陳獨秀説,人的一生與其説是過渡,不如説是造橋,如果這橋一天長似一天,行人一天方便一天,這橋便是彼岸,此外更無所謂彼岸。(滕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