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財産充分公開和透明,對官員可以進行精準的監督,到底“裸”與“貪”有多大的關聯度,就能比較清楚地看到
隨著反腐和巡視工作漸趨深入,很多地方都開始將預防腐敗的矛頭指向“裸官”。前不久,廣東就對全省866名“裸官”進行了崗位調整,其中包括9名市廳級官員。最新消息稱,廣東“裸官”調崗做法已納入了決策層視野,中央相關部門正在制定負面清單,明確哪些崗位不許“裸官”任職。(6月9日《新京報》)
鐵腕“治裸”,肯定能贏得民眾和輿論的支援。但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這種治理未必能贏得官員的支援,更難以令一些被治理的“裸官”口服心服。究其因在於,目前一些“治裸”手段缺乏足夠的法理支援和充分的正當性,有些時候對“裸官”的處理也顯得比較“夾生”——似乎名不正言不順,理不直氣不壯。
比如,前段時間廣東對廣州市委原副書記方旋的處理,就顯得有點“不倫不類”。方旋的妻子兒女都在國外,此前被查出屬於“裸官”之後,受到的處理竟然是“提前退休”。可是,“提前退休”顯然不算什麼懲罰,至多只是一種象徵性、軟性的警告。還有媒體分析認為,“提前退休”也許只是方旋在利益權衡下的選擇,用這種方式“安全著陸”——雖然丟點面子,但卻沒有什麼實質性代價。
用“被提前退休”作為象徵性懲罰,説明一些地方在“治裸”問題上也非常糾結和矛盾。一方面,雖然“裸官”不等同於貪官,但他們成為貪官的概率卻很高——這些人的妻兒老小都在國外,一旦有風吹草動或貪腐之事東窗事發就可以隨時出逃。另一方面,這些黨員幹部嘴上説愛國,私底下卻把家人送到國外,讓民眾感覺極不舒服——領導幹部“身在曹營心在漢”,從道義上也説不過去。
從以往曝光的案例來看,“裸的比不裸的更易腐敗”確屬實情——不少落馬的貪官和出逃的問題官員,都有“裸官”身份。不過,“裸官”再讓人不舒服,也只是“更容易腐敗”罷了。沒有確鑿的腐敗證據,似乎並不能理直氣壯地予以懲罰。這也正是為什麼很多時候只能靠勸説和引導的方式去治理“裸官”,因為別無他法。以“提前退休”方式懲罰裸官,更多是媒體誤讀,其實算不上什麼懲罰,而是官方在輿論壓力下讓官員個人做出選擇。
明知道“裸官”更易腐敗,卻無法精準地對其進行監督,進而實施精準有力的懲罰,暴露了當前反腐工作的無力和難點。無法從更易腐敗的“裸官”群體中找到“貪官”,只能勉強以“違反黨的紀律”去規勸和引導,這種不明不白的治理會留下諸多後遺症,既可能保護了真正的問題官員,也很難讓其他官員心服口服。
反腐敗還是應該回到法治和制度軌道上來,對問題官員依法進行精準打擊。有些地方之所以拿“裸官”沒辦法,歸根結底是源於制度缺陷。一方面,官員的財産不公開、不透明,無法確證其家人移民海外的錢來自哪,對其財産狀況和收入來源,官方和民眾一樣不了解;另一方面,對官員應有的監督沒有到位,很多時候官員都游離在監督之外,處於“失聯”和“失控”狀態,即使高度懷疑一個官員有問題,也很難找到證據。相反,如果財産充分公開和透明,對官員可以進行精準的監督,到底“裸”與“貪”有多大的關聯度,就能比較清楚地看到。
“更易貪腐”的罪名,很難讓“裸官”心服,也難以平息輿論對“裸官”的焦慮。推進官員財産公開制度,讓官員“裸曬”于陽光之下,才能讓反腐更有力。(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