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勢利導用好網際網路金融

時間:2014-07-16 14:02   來源:光明日報

  一段時間以來,國務院針對資本市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場簡稱為“新國九條”),持續引發關注。“新國九條”提出,引導證券、期貨、網際網路業務有序發展,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網際網路業務監管規則。這表明,其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表述仍然堅持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基本態度,既要促進其發展,又要防範其風險。

  2013年以來,從餘額寶激起金融波瀾,到跨年微信紅包廣受關注,再到“嘀嘀打車”眾説紛紜,網際網路金融借助全新渠道和技術優勢,給眾多百姓帶來了便利的金融服務。面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衝擊,各銀行不得不紛紛放低姿態,降低門檻,推出類似餘額寶的理財産品,百姓樂觀其變,樂享其利。這説明,網際網路金融對傳統金融市場的“鯰魚”效應已經顯現——打破了銀行對金融的壟斷,促進了利率市場化,提高了投資者收益,極大提升了我國普惠金融的水準。

  我們要善待這條“鯰魚”。以“餘額寶”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得以迅猛發展,主要在於網際網路金融體現出更多普惠金融的特徵,大大降低了金融的準入門檻,大大提升了百姓參與金融投資的積極性;同時,網際網路金融正在使名義利率迅速接近實際利率,使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的閒余資金享受到了真實利率帶來的收益;由於這類網際網路金融産品的衝擊,商業銀行紛紛開始推出活期理財産品,放棄活期存款利率帶來的巨大利差,極大地推動了存款利率市場化的步伐;此外,網際網路金融契合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為利率市場化提供了一塊難得的試驗田,其發揮的“鯰魚效應”所引發的自主利率市場化進程,極大減少了監管部門自上而下推動改革的難度。

  我們要善管這條“鯰魚”。網際網路金融是一種新生事物,在給現有金融體系注入生機與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風險,因此要“因勢利導”,適度監管。一要處理好發展和規範的關係,走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合理創新,而不是阻撓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二要完善基礎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明確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法律定位,明確其法律界限;三要健全網際網路企業內控制度,防止網際網路企業盲目擴張規模和營運能力,防止其採取高風險的網際網路交易模式;四要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堅決打擊網際網路金融違法犯罪活動;五要充分了解網際網路金融與傳統金融的不同點,了解各種網際網路金融業態不同特點和風險,“對症下藥”。正如著名金融專家、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廖理所言,對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監管應按業態區分,分得越細,監管越有效。

  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已經形成一種潮流,作為金融模式、金融理念、金融運作方法的創新,必將在中國金融發展的舞臺上一展雄姿。我們要以積極審慎之心態面對這種創新。這種積極審慎,既是著眼現在,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又是把握未來,為中國金融可持續發展和參與國際競爭預留空間。(董山峰)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