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淩晨4點57分,南京一輛載有危重患兒的急救車,被擋在長江隧道收費站口,工作人員以未到開放時間為由,讓急救車等了3分鐘。車上患兒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理應優先通行的急救車為何被擋在了收費站外?生命急救通道到底堵在了哪?“中國網事”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在南京,全國範圍內都普遍存在醫療急救體系管理方面的缺失,受機制缺失、體制不暢等眾多因素影響,不少地方的急救生命通道頻頻受阻,亟須從立法等方面完善醫療應急體系建設。
重病患兒搶救途中被耽誤3分鐘
6月24日淩晨4點57分,南京一輛載有危重患兒的急救車,被擋在長江隧道收費站口,隧道收費站工作人員以“該隧道每天淩晨1點至5點封閉維修保養,在此期間不準任何車輛通行”為由,將急救車擋在隧道口。
據隧道公司的監控錄影顯示,直到5點整,道口才開啟,在前面的兩輛小轎車依次交費通過後,急救車在5點00分47秒通過道口快速駛向城區。在隧道裏,急救車司機劉軍把車速提到了150裏時速,出了隧道仍然保持著100公里時速,5點10分,終於到達南京兒童醫院,等待已久的醫護人員把患兒送進搶救室,但孩子的呼吸和心跳最終沒有恢復。
劉軍告訴記者:“從接上患兒到趕到醫院,20公里平時最少要花20分鐘的路,當時我開出了15分鐘的記錄,但是有將近3分鐘時間被浪費在了隧道口。”
“如果再早3分鐘,孩子是不是就能得救?”接受記者採訪時,在急救車上一路為患兒做心肺復蘇的醫生陳建斌仍難以釋懷。他認為,10分鐘是搶救的黃金時間,患兒如果在十分鐘內得到有效搶救,説不定還有希望。
事後,長江隧道有限責任公司向記者提供的材料稱,該隧道每天淩晨1點至5點封閉維修保養,在此期間不準任何車輛通行,如無非常特殊情況或提前通知(如亞青會期間臨時警衛、保障、迎賓任務需要),任何車輛禁止通行隧道。因此,即便是急救車,如果沒能提前溝通,確實可能出現無法破例通行的情況。
樹立急救車優先意識仍是難題
120急救的一般是重大事故和重症的危急病人,搶救的黃金時間一般在6-10分鐘以內,所以120急救車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將病人送往醫院搶救。然而,像南京等地這樣急救車被堵在路上的情況並不少見。
2012年12月,北京一騎車人發生車禍被軋成重傷,急救車將其送往最近醫院的路上遭遇嚴重堵車,因貽誤救治時機,傷者最終不幸去世。這則新聞引發了熱烈討論,此後避讓急救車得到更多人的重視。
然而,一邊是警笛鳴叫的急救車被堵在車流中,一邊是應急車道被普通車輛佔據,而許多排在急救車前的車輛駕駛員卻仍然缺乏避讓意識。近日,深圳交警就聯合多家醫院開展了避讓救護車專項行動,仍有不少駕駛員因不避讓而被罰款扣分。
一些道路規劃不合理,公共交通不發達,汽車數量與日俱增,經常出現交通擁堵,應急車道被佔用的情況,這也讓急救車司機苦不堪言。2013年11月河北藁城發生三車連撞事故引發擁堵,部分司機佔用應急車道把急救車堵在現場之外長達半個多小時。
普通司機沒有避讓意識,讓急救車堵在路上;交通管理方面缺乏急救優先意識,更讓急救車寸步難行。在南京急救車被擋隧道口事件後,醫生陳建斌反思説,急救車在收費路口要排隊,嚴重影響了急救車與時間賽跑的速度。業內專家認為,當前急需通過立法加強在交通方面的急救優先意識。
應立法保障急救車路權
“醫療急救的現代化水準體現著一個城市的現代化文明程度。”湖南省人民醫院院長、兒科急救專家祝益民認為,急救工作越來越重要,需要將急救優先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目前,許多國家已經有專門針對急救車的路權立法。作為全球首個“給急救車讓道”立法的國家,德國的相關法律就規定,司機不給急救車讓道,輕則罰款20歐元,重則將由檢察機關調查,甚至還可能坐牢。
記者梳理髮現,早在2004年,山東青島、江蘇徐州等地就開始制定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辦法,要求交通管理部門對急救車優先放行,但並非所有城市都能跟上這樣的立法腳步。南京在今年,才剛剛將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辦法納入立法計劃,上海、北京等地的相關立法也還在籌劃中。
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高中等認為,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對於車輛不避讓急救車的處罰款相對較輕,難以對違規車輛駕駛員形成震懾,不利於促成急救優先的意識。另外,目前一些城市道路較窄,司機讓無可讓,需要應完善相關制度建設,綜合協調才能保障急救車的優先路權。(記者 楊紹功 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