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招聘歧視還得多來實招

時間:2014-05-16 13:56   來源:法制日報

   用人單位在招聘大學生時設計歧視性條件,更多是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譬如一直遭受痛斥的名校情結,此舉雖然對非名校的畢業生不公,但對用人單位而言,卻是有益無害的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部署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強調,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省會及以下城市用人單位招聘應屆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5月14日《北京青年報》)。

  以往,每到畢業季,形形色色的招聘歧視便會如期上演,讓不少畢業生很受傷。為了遏制這種現象,2013年4月,教育部辦公廳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凡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舉辦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一定要做到“三個嚴禁”,即嚴禁發佈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資訊,嚴禁發佈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性別、戶籍、學歷等歧視性條款的需求資訊,嚴禁發佈虛假和欺詐等非法就業資訊,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時隔一年,國務院再發類似通知,從中不難看出,國家打擊招聘歧視、營造公平就業氛圍的堅定決心。

  問題是,禁令聲中,用人單位果真會循規蹈矩,給所有應聘大學生以平等的機會,擇優選人嗎?我看不容易,一方面,這幾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數一直居高不下,2014年更是達到了727萬人的新高,若再加上往年未能成功就業的大學生,用“海量”一詞來形容今年的求職人數一點也不誇張。面對蜂擁而至的求職者,為了能迅速篩選出合適人選,降低招聘成本,用人單位總會情不自禁地開出各種涉嫌歧視的條件,把絕大多數求職者一股腦地擋在門外。如此簡單高效的辦法,要想靠一紙通知來叫停,顯然有困難。

  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在招聘大學生時設計歧視性條件,更多是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譬如一直遭受痛斥的名校情結,此舉雖然對非名校的畢業生不公,但對用人單位而言,卻是有益無害的。因為從整體上看,985高校、211高校出來的畢業生,其知識水準、工作能力顯然要比一般高校的畢業生強,在誰擁有人才誰就擁有技術、擁有市場、擁有效益的今天,那些效益好、收入高、個人發展前景廣闊的用人單位為什麼不提高招聘門檻,盡最大可能將名校畢業生收入囊中呢?

  再如拒招女大學生,雖然人人喊打,但站在用人單位的角度看,女性生理情況特殊,不僅工作效率受影響,同時還要生育、哺乳,享受超長假期,如果能將其拒之門外,就能少承擔許多社會責任,從而變相增加自己的收益,何樂而不為?因此,在這些實實在在的利益面前,用人單位勢必會絞盡腦汁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招聘。就算不敢公開歧視,暗地裏不動聲色進行操作完全是可以的。

  因此,要想真正叫停針對大學畢業生的招聘歧視,除了下發措辭嚴厲的禁令,更要使出一些實招,譬如可像紀委查節日腐敗那樣,帶著高科技設備進行明察暗訪;譬如可追蹤一些大學生的求職經歷,通過這些大學生來了解最真實的招聘動向;譬如可嚴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不搞歧視招聘,違反者追究主要領導責任。不僅如此,我看每年畢業季結束後,各地職能部門還應主動曬出自己的工作成績單,告訴公眾自己在打擊招聘歧視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績,問責了哪些違規者,並以大學生的評判作為考核這些單位的重要依據。只有如此多管齊下,不遺餘力,多出實招,令人憤怒的招聘歧視才會越來越少。(吳應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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