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資費,還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時間:2014-05-12 15:11   來源:法制日報

  如果因此便認為此次放開電信資費,便能帶來電信服務的顯著提升甚至是資費大規模下降,無疑又顯得過於天真樂觀

  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佈通告,從5月10日起,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

  今年2月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早已明確提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的審批”,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又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根本要求。這種背景下,“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當然並不讓人感到意外,這是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和結果。

  而站在電信消費者角度看,全面放開電信資費價格,從長遠來看,當然是一種利好。因為較之其他一些行業領域,如水、電、油等,目前我國電信行業的市場化程度確實相對更高,已初步形成了一種市場化競爭格局。如目前我們不僅有三家基礎運營商,而且也已開放虛擬運營商牌照,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電信行業。而依據基本的市場競爭規律,電信資費價格的長遠走勢,勢必只可能是不斷下降。

  但是,如果因此便認為此次放開電信資費,便能帶來電信服務的顯著提升甚至是資費大規模下降,無疑又顯得過於天真樂觀。道理很明顯,目前我國的電信行業,儘管相比某些行業確實更加市場化,但實際上還遠遠不是一個真正實現了充分競爭的市場,它仍是一個寡頭壟斷特徵相當明顯的不充分市場。一方面,基礎運營商只有區區三家,它們之間還沒有形成充分的競爭;另一方面,虛擬運營商雖然數量最多,但囿于技術、實力等因素的限制,也根本無法與三大運營商形成充分競爭。

  事實上,正是因為這種競爭不充分而寡頭壟斷特徵明顯的市場環境,長期以來,電信行業才一直存在飽受詬病的質次價高問題。以網際網路資費為例,雖然縱向比較,資費確實一直在下降,但“低網速高資費”基本狀態卻並未根本改變。如報告顯示,2013年第三季度,全球網路平均峰值速度為2.24MB/s,中國大陸僅為1.41MB/s,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固定寬頻用戶上網1M頻寬每月費用實際折合13.13美元,是韓國的29倍、香港的469倍。

  在這種背景下,要想更好地提升消費者福祉,確保電信服務更加價廉物美,通過放開電信資費,充分發揮市場無形之手的決定性作用固然非常重要,但與此同時,針對電信壟斷可能造成的市場失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同樣非常重要、不可或缺。一方面,在市場監管上,必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而不能當甩手掌櫃,不僅要對上述通知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跟蹤監管,也要對三大基礎運營商可能濫用壟斷支配地位而損害市場競爭的行為進行常態化的有效監管。

  另一方面,在推進電信行業市場化改革方面,也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既要不斷推動電信國企的市場化改革,促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也要不斷破除市場本身的壟斷,構建基於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公平市場準入制度。(張貴峰)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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