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統一登記,走快走好

時間:2014-04-23 10:26   來源:人民日報

  不動産統一登記,若萬珠之明。有利於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産權,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更加便民利民

  萬眾期待中,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有了著落:用三年左右全面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用四年左右運作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形成不動産統一登記體系。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産權利涉及千家萬戶,建立和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當前一項重點改革任務,也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話題。對百姓來講,不期盼才怪。

  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目標和方向,是牢牢咬住確認並保護産權,為市場經濟保駕護航。于管理層來説,不重視才怪。

  決策和頂層設計,是權威而具體的。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資訊平臺“四統一”。

  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決策和頂層設計?

  因為,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與《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産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産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還因為,其對進一步健全歸屬清晰、責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夯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掰開了,揉碎了,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若萬珠之明。

  首先,有利於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市場經濟本質就是産權經濟,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就是不動産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明晰不動産物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通過不動産統一登記,進一步提高登記品質,避免産權的交叉或衝突,保證各類不動産物權的歸屬和內容得到最為全面、統一、準確的明晰和確認,以不動産登記較強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為基礎,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産財産權。

  其次,有利於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通過不動産統一登記,促進不動産登記資訊更加完備、準確、可靠,根據準確有效的資訊來進行不動産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創造條件。

  再次,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更加便民利民。通過不動産統一登記,最大限度整合資源,減少政府行政成本,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係,完善政府運作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通過整合登記職能,減少辦證環節,採取“一站式”服務等措施,節省登記費用,更好地方便企業、群眾申請和辦理不動産登記。

  從這個角度,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意義,包括但遠不限于反腐倡廉和房地産調控。正因如此,不動産統一登記甫一發佈,群情躍然。但聽聞用三四年才能完畢,不少人便變了神情。不就是個登記嗎,還用得著三年四年?不會讓人等到花兒都謝了吧?

  心急吃不得熱豆腐。在我們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度,在我們不動産統一登記缺乏大量統計學基礎數據的前提下,哪能一蹴而就?更何況,不動産統一登記,意義巨大,事情瑣細,不花一番結實的功夫是難畢其功的。

  古人講,“細之安,必待大;大之安,必待小。細大貴賤,交相為讚,然後皆得其樂。”期待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每個腳步都穩健。(高雲才)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