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快遞”引爭議

時間:2014-03-31 13:09   來源:新京報

  【正方】

  莫永遠堵死“人人快遞”

  下個軟體,申請個賬號,就能順路送個快遞掙外快。這種面世時間不長的快遞模式,有人為其叫好,也有地方對其“封殺”,比如洛陽和武漢。(3月29日《河南商報》)

  移動互聯時代,很多傳統業態正在發生巨大改變,比如打車軟體正深刻影響著計程車行業的發展模式。同樣,“人人快遞”讓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快遞員,也將對快遞行業産生衝擊。

  洛陽叫停人人快遞的理由是“無證違法經營”,意思是人人快遞應該先到本地郵政管理局取得許可。應該承認人人快遞在一些地方的確存在“無證經營”等問題,但監管部門應該認識到,這畢竟是一種新興的商業形態,在規範的同時也要考慮給其留“活路”。

  人人快遞之所以頻遭叫停,地方的叫停理由除“無證”外,可能還包括其對市場秩序維護的考慮。比如網上也有人擔心其因為“業餘”而不安全。但我想説的是,規範管理不等於一棒子打死。

  人人快遞是否隱藏著安全風險,比如快遞丟失或被侵吞之類,企業自己也會有相應的考慮,如果不做預防,市場本身也會給予其應得的懲戒。

  李克強總理最近談及電子商務的未來發展時強調:對於新興業態不能一棒子把它打死。該控的風險,要盡可能把它控制住,但是也要給予發展空間。

  人人快遞剛剛出現沒多久,地方就紛紛叫停。希望這只是具體的手續問題,在公司補全手續之後,有關部門要重新允許其上路。這畢竟關係到對創新的態度。□舒聖祥(媒體人)

  【反方】

  叫停“人人快遞”無不妥

  這種“人人快遞”類似于愛心拼車、搭順風車,都是民間自發的互助互利行為。既然拼車合乘的合法性可以讓人人成為不贏利的“的哥”,為什麼不能讓人人都成為“快遞員”呢?細細想來,兩種助人為樂的行為還是有區別。

  首先,從提供幫助者看來,絕大多數順風車的提供者無疑都具備駕駛執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通安全,而普通人卻沒有進行過快遞業的相關培訓,更沒有相關資質,服務品質、安全難以把控。

  其次,快遞業看似簡單,但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為違法犯罪的工具。因此,《郵政法》明文規定,從事快遞業務必須取得經營許可證。雖然聲稱自己不是快遞公司,只是一個社交平臺軟體,但實際上他們對快遞員授權,從業務中獲利,就意味著其已經介入到快遞運營之中。一些違禁品很容易混入人人快遞裏面。而普通人並無能力和條件對收寄物品進行驗視。

  再者,“人人快遞”市場需求也許遠不如人們想像,傳統同城快遞費用也就10元左右,而人人快遞光承諾給“快遞員”就達到了10到40元,那麼它向寄件人收取的費用自然要高於此標準。而人人快遞承諾同城兩小時送達,這和快遞公司“上午寄件下午送達、下午寄件次日送達”相比,本無太大優勢。

  可見,湖北省郵政管理局叫停“人人快遞”相關業務,並無不妥,而是確保民眾人身財産安全,恢復法律本來面貌的應有之舉。“人人快遞”也須早思前途為好。□舒銳(法律工作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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