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堵,不能僅靠限購

時間:2014-03-27 10:03   來源:人民日報

  破解交通擁堵等城市病,僅靠“限購”難以奏效,還需跳出“路少了修路,車多了限購”的思維定式,以更加系統而科學的視野,謀劃城市的發展

  繼京津滬和廣州等地實行了小汽車的限購政策之後,25日19時,杭州宣佈,從3月26日零時起,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這意味著,今後杭州市民將通過搖號和競價兩種方式獲得購車指標。

  儘管這种先前多次辟謠、而又“突襲式”發佈政策的做法,引起不小爭議,但其折射的城市發展問題卻是確定的。如今,交通擁堵,已經成為不斷蔓延的城市病,且“病情”越來越重。“堵在路上”讓人“活受罪”,進不得、退不得的趴窩,蝸牛式的蠕動,無頭蒼蠅式的找不到地方停車,相信不少有車族都有體驗。

  總體看,我國正在“汽車社會”路上加速前進。曾幾何時,小轎車對中國百姓而言,是遙不可及的超級奢侈品,別説可望而不可即,連“望”的想法也不敢有。然而,就這20多年的時間,私家小汽車在城市裏已經相當普及。這是國家發展的一個縮影,也是人民生活水準極大提高的一個鮮活例證。汽車的消費與生産,相互促進,使中國迅速成為汽車生産和消費的大國。

  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發展像燃燒,燒掉資源、産生GDP,但也帶來污染”。此話不準確,倒也道出一個事實:發展起來以後的問題真的不少。其實消費也是“資源燃燒”的過程。就個人消費而言,錢雖然是自己的,資源卻是公共的。從這個意義上講,任何消費都是一種社會行為。作為公民,對社會都負有一份責任。

  有車而不濫用車,是一種負責任的體現。丹麥是一個發達國家,私家車早已普及,但是,據長期在那裏生活的朋友説,他的房東凡出行低於10公里路程的,從來不開私家汽車。如果説,“限購”是一種硬約束的話,那麼,“讓少開車成為一種時尚”則是一種“軟自覺”。有句話説得好,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既需要法律的外在規範,又離不開道德的內生動力。

  有人説,也想少開車、也想綠色出行,但是,看看上下班高峰時的地鐵和公交,那不是另一種“活受罪”是什麼?這也是實情。由此提出了更深層的問題,如何發展舒適快捷的公交,讓人們的低碳出行有更堅實的支撐?這是一項複雜的社會治理課題。不管怎麼説,破解交通擁堵等城市病,僅靠“限購”難以奏效,還需跳出“路少了修路,車多了限購”的思維定式,以更加系統而科學的視野,謀劃城市的發展。(顧兆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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