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治堵要打好“遠光燈”

時間:2013-12-17 13:41   來源:人民日報

  如何防堵治堵、解決好出行問題,是一座城市治理現代化的縮影,是對治理者能力和智慧的考驗

  繼北上廣之後,天津的私家車也步入了“搖時代”。15日晚,天津市政府宣佈12月16日零時起將實行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管理,並於明年3月1日起按車輛尾號“限行”。政策一齣,當晚,天津市民爭相衝進4S店,搶搭搖號前的“末班車”。

  對小客車實行限購、限行政策,一直在爭議中前行。堵塞的交通、惱人的霧霾,讓更多的人們從不滿到無奈到接受現實,也讓很多城市治理者權衡利弊後紛紛醞釀類似政策。不過,許多城市的實踐也不斷提醒:如果只能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那麼如何讓其“害”更少一些?或者説,治堵防霾,除了“限”之外,還能不能有其他更好出路?

  但凡開過車的人,都有這樣的體驗:從郊外到城區昏暗的夜路上,遠光燈必不可少,既可擴大視野,又能提高視線,在長與寬兩個維度上增加行車安全;而到車輛交會時,又要切換為近光燈,防止“瞬間致盲”的危險。其實,大城市在控量治堵思路上,也要懂得打好“遠光燈”的管理辯證法。

  視野更遠,才能看得更遠。1400多萬人口,240多萬輛機動車,年排污量以重量計要近5萬輛大貨車才能拉完,天津的交通壓力已經不容小覷。若是等到積重難返再行決斷,不僅治堵成本更大,對老百姓工作生活的影響也將加重。從這個角度看,天津此刻的“限”,不失為早做調控之舉。當然,若從更遠的角度看,則不僅要適時“控車量”,更應科學“控容量”。擁堵、停車、霧霾,這些大城市病怎麼得的?很重要一個因素,就是汽車工業在遭遇城市文明時,難以避免地産生了“發展的問題”。從根本上説,治堵防病,就要科學調控和規劃,使城市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承載力相適應。

  視線更寬,才能行得更安全。治堵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管齊下。“限”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讓人們的出行更安全、便捷、綠色,才是最終目標。一些人對“限”之所以有疑慮甚至不滿,説到底,也是因為往往“限了還堵”。只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儘快改變換乘不便、運作不均、車內擁擠、舒適度差的現狀,滿足龐大的出行剛需,縮小人們日益提高的出行品質要求,才能體現出政策的民生指向。

  遠光燈的使用必須遵守規則,決策謀劃也該對接現實糾結。比如,僧多粥少,公平分配更牽動人心,搖號、限行、競價的規則是否完善,漏隙是否補齊,都要在玻璃屋內給公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治未病,才能避免後遺症。在城鎮化進程推進的今天,包括交通擁堵、大氣污染這類的“城市病”,也將從特大城市向大中城市蔓延。從某種意義上説,如何防堵治堵、解決好出行問題,是一座城市治理現代化的縮影,是對治理者能力和智慧的考驗。(周人傑)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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