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事件呼喚“政策執行力”

時間:2013-12-25 13:47   來源:人民日報

  多一些協同機制,多一些專業精神,多一些對政策法規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近日,兩起“自擺烏龍”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在天津,環保部門22日晚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提出從23日零時起實施限行,隨後交管部門卻宣佈限號政策暫不執行。在廣西武鳴,人口計生部門先是向一對夫婦發放了《二孩生育證》,後來發現不符合政策而將準生證收回,此時妻子已經懷孕。

  “政府部門的失誤決不能讓百姓埋單”,在紛至遝來的質疑聲中,廣西武鳴人口計生部門登門道歉,主動承擔了相應過錯責任。而在天津方面,對於資訊發佈中的“令出多門”、“政令打架”,公眾也頗有意見。一個是新舊政策銜接錯位損害群眾權益,一個是內部協調不暢導致部門齟齬,從中折射出的問題值得深思。

  誠然,無論是“二孩生育”還是“限號新政”,因為“新”,從上到下的傳導與執行中,對相關政策掌握得不夠熟悉,部門之間的配合需要磨合,情有可原。但這種熟悉與磨合,應有底線,就是不能讓政策有失效風險,不應損害群眾利益。公共政策不像小孩子過家家,即便發現問題後再來改正,其糾錯成本也相當高昂。政令打架、朝令夕改、政策懸浮……公眾之所以對此類現象不滿,不僅在於它令群眾利益受損,更在於它體現出執行力與責任心的缺失。

  事實上,天津“限號烏龍”事件中,如果治理霧霾的協調機制更完善些,環保部門與交管部門能夠事先互通有無,本不會出現口徑不一、相互拆臺的窘境。廣西“準生證風波”中,如果計生部門把政策變動情況及時明白地傳遞到每一個辦事窗口、每一張辦公桌,又怎會釀成先發後收的尷尬?多一些協同機制,多一些專業精神,多一些對政策法規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宏觀政策研究者認為,政府每針對某一問題出臺某項政策,都會改變利益群體的收益預期。如果因為相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的理解執行不到位而改變政策,不僅會使政策失效,還會損害其施政的權威性。政策法規一經出臺,就代表著政府公信力,倘若偶然性異化了連續性,隨意性替代了穩定性,政策就會遭遇“狼來了”效應,影響穩定的社會預期。至於那些制定了卻難執行的“懸浮式規定”,則更會破壞政策的嚴肅性、政府的公信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全面深化改革軍令狀已經下達,集合號已經吹響,但怎樣落在實處、落出實效,考驗著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的落實能力。天津和廣西武鳴的烏龍事件提醒我們:推進改革應該加強統籌協調,更加注重改革舉措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確保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改革執行力,既需要相關部門的橫向聯合,也需要上下對稱的一貫到底;不僅體現在“馬上辦”的行動力,更應強化“辦到位”的公信力。(李拯)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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