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動真格,就要鎖定“一把手”

時間:2013-12-12 10:58   來源:法制日報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日前在其官方網站刊發《如何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文(以下簡稱“《監督》一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文章指出:“由於權力制約不力、監督乏力,少數主要領導幹部把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習慣淩駕於班子集體之上、淩駕於組織之上,大搞‘一言堂’甚至一手遮天,應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的權力和責任”。我們認為,這抓住了問題的實質,反腐敗動真格,就是要抓住問題的實質,而“一把手”正是重心所在。

  事實上,如何控制權力的濫用和防治官員的腐敗,一直以來都是世界性的反腐敗實踐難題。無數的實踐經驗和反腐敗案例證明,權力腐敗和職務犯罪對一個國家執政基礎和社會肌體具有不可估量的破壞力。官員貪腐在各國及各個不同的歷史時期,雖然會呈現出不同的形態或者特點,但其本質卻始終如一,從來未曾改變。那就是:權力過分集中,缺乏實質性的分工、不透明和不能相互制衡。也就是説,權力腐敗與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及公共權力的運作體系及整個社會的治理結構、法治化程度密切關聯。而“一把手”的權力構造、職權配置及其實際運作狀態,又起了最為核心的作用。

  正如《監督》一文所顯示的那樣,從近些年發生在我國各地的官員貪腐案件的情況看,其基本特點是,“一把手”的違法犯罪比例極高,頂風作案現象突出,貪污受賄、違紀腐敗甚至出現“前腐後繼”、窩案、串案等情形。來自中央高層不斷要求推動的通過嚴肅紀律、司法懲治而控制職務腐敗發展勢頭的正向功能,還沒有完全、充分地顯示出來。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們在權力分散配置、科學制衡,尤其是在對“一把手”權力行使的制約上,依然存在薄弱環節。

  應當看到,反腐敗的本質就是制約權力的濫用。雖然經驗告訴我們,凡有權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現權力的濫用和權力與財物、利益等的不正當交易。但無論是有關人事組織部門還是某些單位的普通員工,通常總是相信“一把手”的能力和魄力,並寄予他們更多的信賴,相信他們對事業的忠誠,對屬下的體恤,甚至“不會辜負組織的重托”。

  正因為如此,在許多制度和規則的設定上,就對“一把手”的權力規制不足、留有餘地,有的甚至授權他們自己建章立制,默許其有更多的特權去突破規則進行所謂的開拓、創新,培養了“一把手”好大喜功、輕視民主、藐視規則的習性。

  無數官員貪腐落馬的事例告訴人們,反腐敗不能靠一些人的良心發現,更需要依靠法治的力量,要靠剛性的制度對權力監控和制度切實有效的執行力。而是不是真正能夠管住“一把手”,能不能對權力形成常態化的制衡、監控,正是衡量一項制度、一條規則有效性的尺規。

  在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的今天,反腐敗已經被置於事關執政基礎和民生發展的利益高度。而能不能使“一把手”的權力得到科學的分解,能不能建立起分工負責、分層管理的工作機制,以及通過制度的安排、社會環境的營造,使公共權力得到更為有效的制約和監督,將決定中央提出的“老虎、蒼蠅一起打”、“把權力關進籠子裏”的要求是不是能夠得到真正落實的關鍵所在。

  反腐敗貴在制度建設和制度的有效執行。要使各級官員的法治理念獲得切實提升,使“一把手”的權力受到更多有效的制約,從制度和操作層面上減少官員貪腐的機會,增大違法犯罪的成本,讓權力在法治軌道和民眾監督之下,透明、有序、公正地行使。(遊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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