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更多財産權讓農村有活力

時間:2013-11-20 11:00   來源:京華時報

  農村,正成為許多人的鄉愁。許多跳出農門在城市裏尋夢的人,午夜夢回總是惦念故鄉,憂心它何時能變得富饒。而那些在城市裏務工的1.5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則已置他們于兩難選擇的尷尬境地,一頭是融不進的城市,一頭又是回不去的鄉村。

  而就在那片被無數人寄望的土地上,又正不同程度地發生著某種深刻的變化。一些地方,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使土地向大戶、向公司等集中,釋放出強大的規模效益。數據顯示,農村勞動力中有一半左右已不依賴土地就業,今年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在每人平均純收入中的佔比將會超過家庭經營收入。

  種種跡象表明,自1978年開啟大包乾,土地這個農民的命根子回到農民的手中之後,歷經35年,土地、農村,再次處於改革的歷史關口上。這次三中全會,對相關熱點問題、焦點問題、疑點問題,作出了所有回應。其基本價值取向,就是十八大報告所提出的,“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顯然,這個新的關口上的農村改革,面臨著多重難題,亟須在不産生副作用的情況下往前推進。如果不能確立底線思維,確立哪些不能碰的底線,在底線的基礎上築起搞活致富的大堤,改革就會事與願違。

  第一個底線就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問題。如果都不去種地,都把耕地變成非農用地,誰來養活13億中國人的問題就會變得異常突出。

  第二個底線就是不能讓農民流離失所。如果承包地變成一次性買賣,或以極低的價格被買走,或被強制性流轉,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持久權益就將付之東流,所産生隱患甚至可能吞噬改革發展的成果。

  事實上,《決定》的改革舉措,正是建立在這些底線基礎上,小心謹慎地避開了陷阱,試圖為農民增收、為農業永續、為農村搞活找到一條通達之路。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首先就是對第一個底線的政策回應。這就是確立一個前提“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再賦予農民對承包地流轉等相應權利,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還鼓勵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這就保證了耕地性質不變,不致産生糧食隱憂問題,同時在此基礎上著力提高土地效益。

  第二個底線則端賴於執行者對《決定》的細化落實。但《決定》已經提示了方向,上述“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乃是寄望于農民能夠持久獲益,而不是一次性賣了換酒喝掉。同時,強調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産性收入渠道。這樣的改革,對於農民來説帶來的即是一種利益增量。

  然而,人們仍然擔心的是,如果土地流轉走了,宅基地被用作建設用地了,住房被轉讓了,然後農民發現自己無法在城市裏紮下根來,想回到農村卻無處可回了,怎麼辦?儘管《決定》已經就城鎮化、農民市民化、社保體系等問題進行了重大部署,但如何築牢這個底線,顯然還需要在實踐中進行制度的配套與細化。

  的確,在奔向全面小康的未來七年中,農村是一個巨大的變數。改革的部署執行得好,農村就是一個巨大的活力之源。如果在執行中走樣,農村就不僅可能拖全面小康的後腿,反而會給改革效果打折扣。這是最值得各級幹部深思的一個問題。(那雲風)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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