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潛規則“綁架”官員選拔制度

時間:2013-05-23 14:41   來源:新京報

籠統的“地區回避”規定,已不足以應對當前出現的問題,需要考慮到現實中權力的影響邊界進行細化。根據不同官員權力的輻射範圍,明確具體的回避範圍。

近日微博爆料江蘇揚州市委政法委書記女兒袁某“火箭升遷”,質疑其“畢業三年升副處”。揚州市委組織部22日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袁某此次任職是公開、公平、公正的。

儘管從當前的各種資訊來看,袁某的“火箭升遷”和現有官員選拔制度並無明顯衝突,可父女在同一處為官,且父親還是揚州重要主政官員,自然難以徹底消除瓜田李下的嫌疑。尤其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官員子女“火箭升遷”的背後,往往少不了父輩的各種影響,給人一種隱性的潛規則“綁架”官員選拔制度的擔憂。

這些選拔表面看起來,似乎程式各方面都無明顯瑕疵,但背後卻多有種種難以言明的考慮,這正是在新的條件下,少數官員巧妙“規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而出現的新動向,值得人們反思和關注。

從近來曝光的一些“火箭升遷”的個案來看,無不透出這樣的端倪:一方面部分案例已被查出確有程式不公的問題,另一方面這些被“破格”升遷的,多是出自官宦之家。同等的教育經歷或工作能力,為什麼平民子女“破格”提拔的相對較少,這很容易引發人們的疑問。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完善相關公職人員任職“回避”制度。從揚州這起案例來看,當地也意識到了需要回避,從袁某報名到常委會票決,袁某父親全程回避。但這樣的回避,顯然難以令人放心。他人雖然回避了,但權力的影響力卻沒有“回避”。

《江蘇省選調生工作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選調生的直系親屬是縣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法院、檢察院、組織、紀檢、人事部門正副職領導幹部的,在工作安排上實行地區回避;選調生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的鄉鎮(街道)工作鍛鍊。”

籠統的“地區回避”規定,已不足以應對當前出現的問題,需要進行細化。從此前被曝光、被查處的一些官員子女違規升遷的案例看,官員子女往往都是在父輩官職權力影響範圍之內被升遷,異地違規的情形並不多見。基於這樣的現實,有必要把“地區回避”的制度進一步完善細化。根據不同官員權力的輻射範圍,明確具體的回避範圍。

當然,回避制度並非萬能,而且實事求是説,官員子女中也不乏佼佼者,回避制度不能無限擴大,否則對有能力的官員子女也不公平。要讓官員子女升遷經得住質疑,治本的辦法,還是完善官員選拔制度,通過透明公開的程式,讓潛規則失去暗中交易的可能。

比如,當前可以推進新任官員家庭成員資訊的公開,至少直系親屬中如有從政的成員,必須要將資訊公開。通過給公眾監督創造條件,或能對選拔公正起到一定倒逼作用。(汪玉凱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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