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浙江溫州被曝多地河流污染嚴重,網友紛紛懸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8日,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曝出,浙江省副省長盧子躍在視察當地河道整治工作時表示兩年後再到龍港,協同環保局局長一同下河游泳。(5月10日《都市快報》)
從“網友相邀”游泳,到副省長主動“約定日期”游泳,這無疑是最大的進步。這一方面表明瞭政府下決心治理好環境,另一方面也是給公眾的承諾。誠然,以後可能副省長的工作會調動,而環保局長也可能移位,但卻給公眾吃了一顆“定心丸”,表明瞭政府的態度。這才是重要的。
誠然,由官員游泳檢驗環保是缺乏科學依據的,但卻可以從另外的側面反映出環境治理的“成績”,要知道能夠下河游泳的河流至少不會是“黑河”。應該説,現在的環境污染相當嚴重,而治理起來卻是相當困難的。因此,有些環保局長面對被污染的環境,也只好“胡言亂語”,結果弄丟了烏紗帽。
省長約定日期游泳,其實體現的是一種治理決心。畢竟有時間限定,即兩年,且是主動約定的,現在被媒體和網路“記”住了,恐怕是逃不掉的。而作為一個副省長,自然也不是隨便説説的,正是因為有決心,且有看得著的“未來”,才會承諾兩年之後“游泳”。
有網友提出,“能否由網友投票決定副省長和局長遊哪條河?”這看似苛刻了些,但卻道出了公眾的心願,希望環境治理越來越好。現在的狀況是環境保護措施欠有力,懲罰欠嚴厲。昨日,環保部通報今年進行的華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共發現558件環保違法行為。根據環保部通報,目前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餘元,平均每家企業僅罰7。平均罰7萬,顯然不能産生震懾力,當然,這也與法律的懲罰標準不高有極大的關聯。
公眾對副省長承諾游泳之所以很感興趣,就是因為對現有的環境不滿意,也對環保部門工作不給力感到無力感,而副省長承諾游泳,則是給了公眾一個可以看得見的“希望”,因此,“圍觀”的熱情高漲,其背後還蘊藏熱切的期待。
“能否由網友投票決定副省長和局長遊哪條河?”,其實不是在刁難副省長和環保局長,更不是無理取鬧,而是對政府治理環境充滿了期待和希望,誰都不想生活在癌症村,誰都不想被污染包圍。我們都想擁有新鮮的空氣,都想生活在青山綠水之中。這本不該是件難事。(王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