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統一”要有路線圖和時間表

時間:2012-12-21 13:35   來源:大眾日報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如何改革?12月19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其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逐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雙軌制”終將合併統一。(12月20日《新快報》)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醫療社保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雙軌制”為公共輿論關注良久。像在養老“雙軌制”制度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長達30年的時間內全部讓納稅人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而退休金卻拿得高;企業退休人員自己繳納養老金,退休金卻低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既然是不公平的養老制度“雙軌制”,造就了不公平的退休金數額;那麼,欲實現“退休金”待遇公平,就必須先設計出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

  其實,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中,社會保障是最重要的一塊。按照公共服務的本義,它應該是面向一個國家所有社會成員無差別的服務;換言之,社會保障應該盡可能做到覆蓋所有人,並且每個人享有的社保是一視同仁的。此乃由社保這一制度本身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所決定。

  最近媒體報道,截至2011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中,已有24個省市取消公費醫療制度,全部參加職工醫保。筆者認為,公費醫療向職工醫保並軌已然邁出了公平的一步。那麼,為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養老保險也應該儘快和企業的養老保險並軌,以體現制度公平——以公平正義為特徵之一的和諧社會,政府不僅僅是要從強勢者那裏分一塊蛋糕給弱勢者,更應該改變蛋糕的分配規則。

  鄧小平同志曾説“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目前,養老制度“雙軌制”凸顯出養老金待遇差距,進而導致貧富差距過大等弊端,與我們致力於達到的公平正義目標是不相符合的。顯然,這就需要我們重新以正義的視角來審視我們社會的保障制度安排,加快改革步伐,推進制度公平建設。

  當下,《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我以為,這個方向是可以期待的,但要認識到,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只能有一種路徑,那就是與社會保險制度接軌,拉平與企業職工的待遇,否則就是不公平不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制度改革工作要儘快縮短試點時間。既然社保制度能適用於企業人員,讓公務員交社保也天經地義,並無不妥,更不存在管理上的難度,政府部門應該儘快採取舉措推動養老“雙軌制”合併統一,既要抓緊制訂改革的路線圖,又要有明確清晰的時間表。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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