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應在統一社保卡下自動轉換

時間:2012-11-28 14:12   來源:檢察日報

  人力社保部日前公佈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目前我國並行的三種養老保險制度——城鎮職工養老險、城鎮居民養老險、新農保,以後可跨制度銜接互認,以保障城鄉參保人員權益。《暫行辦法》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時首先參考職保繳費年限,職保的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待遇較高的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11月27日《北京晨報》)。

  其實,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不是三種而是四種,還有一種是面向機關事業單位無需個人繳費的機關養老金,也就是備受詬病的養老金雙軌制。當然,這是另一個話題。只不過,從養老金雙軌制今日所激發的不平感,不難想見針對普通民眾的三種養老保險制度,到時候免不了也會因為待遇標準的高低懸殊而引發問題。這個問題並不因三種養老保險的可銜接轉換而消失。至少,職保有必要對那些非正規就業但願意自行承擔社會統籌繳費的個人敞開大門。

  話説回來,雖然三種制度事實上的確給社保養老劃分出了三六九等,但已經是當下實現社保全覆蓋最可行的辦法。因此,三種養老保險制度的可銜接轉換,仍舊是一個重要的進步,有利於保護自由流動背景下的參保者權益。而且,因為職保待遇水準相對較高,在銜接轉換政策制定上偏向於職保,完全可以理解。比如以職保繳費年限為準,確定是享受職保退休還是享受另兩種退休。但是,也要避免過度的偏向,以免將職保築成埋下矛盾伏筆的福利高地。

  比如,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不轉移職保統籌基金,這意味著很多流動就業者,單位為其繳納的統籌基金,最後跟他自己的利益一點關係都沒有,等於是單位白白給別人統籌了,這顯然不合理。事實上,這也是那些流動人口較多的地區,職保養老金往往高出其他地方一大截的原因所在——因為有很多不在本地退休的外地人長期給他們白白繳納統籌基金。既然單位繳納的統籌基金,比例明確而且有據可查,當參保者要轉出職保,轉入不設社會統籌只設個人賬戶的新農保或城居保時,理應計算單位為其繳納的統籌部分並隨之轉出。

  還有,從職保轉出繳費年限可合併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但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原有繳費年限則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45歲以後再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按照現在的退休政策,他只能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退休,他退休前這些年單位為其繳納的職保統籌基金,對他而言也將是白白給他人作貢獻,這公平嗎?是的,新農保或城居保與職保在繳費水準上有差異,折算過來可能年限不多,但至少應給參保者留下自由選擇是否折算的權利。要知道,年限可是能否以職保退休的關鍵紅線。

  最後我想説的是,社保跨地區轉移接續也好,社保跨制度銜接轉換也罷,手續實在是太為複雜了,同一國度內的社保轉換甚至比歐盟不同國家間的轉換還要麻煩。既然我們已經有了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就應該實現個人社保在同一張社保卡下的跨地區、跨制度自動轉換。當國民跨地區就業時,新就業地社保部門直接與原就業地社保部門對接轉移;當國民跨制度繳納社保時,社保部門直接根據社保卡內的資訊為其銜接轉換——換言之,繳費是公民的義務,其他的都是社保部門的責任。跨地區轉移接續的辦法也好,跨制度銜接轉換的辦法也罷,對參保者而言,應該只是同一張社保卡內部資訊自動變化的規則,而不是為之跑斷腿的魔咒。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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