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五星酒店開會,費用自理了事?

時間:2012-12-10 10:51   來源:紅網

  日前,有網友爆出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檢法在某景區五星級酒店內開會。前天下午,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已責成相關責任人作出檢查,會議所有費用由參會人員個人承擔。(12月9日《京華時報》)

  這次由個人承擔開會費用是因為被網民曝光了,若是沒被網民曝光,當地政府還會不會讓與會者個人承擔呢?是不是應急的權宜之計?我們還有理由質疑:會議費用真能由個人埋單嗎?在五星級酒店開會,其費用是很大的,個人舍得用自己的工資去埋單嗎?他們不會去當這個“冤大頭”,他們都是手握重權的人,有求於他們的、怕他們的單位及個人很多,許多單位和個人的“小命”都捏在他們掌中。他們會過各種途徑找這些單位及個人報銷,最終,還不是公家的錢埋單?但願我們的推測不是現實,然而,誰能保證我們的推測不是現實呢?唯有當地政府的事後監督公開才能保證這一點。因此,當地政府不能宣佈會議所有費用由參會人員個人承擔就完事大吉,還要繼續跟蹤督促參會人員落實承擔費用事宜。

  現在,各單位都有會議室,寬敞豪華,開會根本用不著到風景區的豪華酒店去開。之所以到風景區的豪華酒店去開,因為“貓膩”多多,可以公款吃喝,遊山玩水,用公款報銷自己的消費……到風景區的豪華酒店開會,已經不是什麼工作作風的問題了,而是一種變相的腐敗,在某種程度上,會議是腐敗的高發區,對此,百姓早有詬病。事實上,關於會議怎麼開,要避免什麼,禁止什麼,可謂規定多多,但就是沒人理會,你説你的,我幹我的。在某些官員眼裏,開會是公事,到風景區的豪華酒店開會,揮金如土也是理直氣壯,納稅人的錢或公家的錢成了官員們誰都想咬幾口的“唐僧肉”,這對政府的公信力及其形象,是極大的傷害。

  日前,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八項規定”,對精簡會議、改進會風,以及勤儉節約,清正廉潔等做了規定。在這種背景下,發生了到風景區的豪華酒店開會的事,説明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問題上,不容盲目樂觀。臨近年終,各種會議會接踵而來,對違反中央規定的腐敗會議,必須動真的,用黨紀政紀查處。讓個人承擔會議費用是不夠的,還要追究責任,給予處分,只有讓他們真得感覺“疼”,才會長記性。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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