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交通文明亟須“組合拳”

時間:2012-10-10 11:27   來源:鄭州晚報

  10月8日,公安部發佈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2013年起司機闖紅燈一律扣6分。醉駕大中型客貨車將終身禁駕,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10月9日《北京晨報》)

  此新規一齣,足以戴上史上最為嚴厲懲戒的頭銜。假以時日,此規倘能不折不扣地足額到位,必能令那些膽敢無視交規者付出慘重的代價,悔不當初。不過,這也只是理論中的美好願景,因為過往大量事實表明,交通文明的提升並非旦夕之功,也絕非單純的重懲就能立竿見影,而取決於一系列配套措施的紮實跟進。

  網路上流傳著一個“在美國闖紅燈的代價”的小段子。在美國闖紅燈,意味的不僅僅是一次交通懲戒那般簡單,還包括保險額度、貸款等一系列涉及誠信體系自動生成“污點”記錄。其潛在懲戒成本雖然無法準確得出,但肯定高得令人不敢想像。其實,美國交管之所以能夠起到如此明顯的懲戒效果,絕非一個“嚴”字便可囊括其所有內涵,理應引起我們重視和學習的是懲戒的高效率,即法規對違規者的一視同仁與嚴懲不貸。在美國,越是公權加身者越是名人群體,往往越易受到高度發達輿論帶著放大鏡式的關注,其強大的社會監督機器和高昂的誠信成本,足以令這些階層不敢越雷池半步。

  回過頭來看我們的道路交通文明。就現行交規而言,不可謂不嚴厲,但往往在落實中不知不覺地走了形,因素主要有三:一是少數地方道路建設本身缺乏科學性,交通管理水準也不利於交規的提倡,更有甚者,暗設“違規陷阱”,達成罰款目的;二是違規懲戒往往化解于無形。不少地方交管部門與公權單位之間私設“密道”,而賣分現象早已司空見慣,交管部門對此也熟視無睹。當懲戒不足懼,那麼制度初衷的威懾目標就難以達成,交通文明自然是水中月鏡中花;三是特權車橫行,令交通管理千瘡百孔。在無視交通規則的車輛中,到底有多少屬於特權車,恐怕只有交管部門自己清楚。

  凡此種種,如果不能確保圍繞交規方方面面機制的科學性,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嚴肅性,就算懲戒再加碼,亦難保只是落到少數缺乏社會資源者的頭上,而那些擅長潛規則者則依然可以置身“規”外。如果交規實施過程中始終難免消除原規則與潛規則並駕齊驅的怪象,自然不可能構建起令公眾普遍信服並自覺推崇的交通文明。(禾刀)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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