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官員落馬新聞中,奢侈穿戴往往成導火索。百達翡麗等名錶頻繁出現在落馬官員腕上,有徵地辦官員家中搜出兩百多雙名牌皮鞋,撫順市府原副秘書長江潤黎被稱“LV女王”。北京市紀委一位紀檢幹部説,近幾年,已經開始組織紀檢幹部學習一些關於藝術品和奢侈品的知識,“以前出現過這樣的情況,要不是受賄人自己交代,我們很多紀檢幹部可能並不知道一副眼鏡架也有幾百萬的。”
儘管網上有人對北京市紀委的做法持不同意見,但在我看來,還是很有積極意義的。猶如某些紀檢幹部所説,便於查案。這是個挺實在的道理。新的形勢下,反腐敗鬥爭複雜性大,隱蔽性強,這就要求辦案人員必須與時俱進,成為行家,只有“道高一丈”,才不怕“魔高一尺”。如果紀檢幹部是藝術品或奢侈品的“門外漢”,即使那些碩鼠站在你眼前,你還以為他們是與鼠勢不兩立的貓。反腐敗鬥爭若不能與時俱進,就會使得更多的貪腐分子得以潛伏。組織紀檢幹部學習一些關於藝術品和奢侈品的知識,最大的好處就是能提高紀檢幹部從事反腐敗鬥爭工作的實際能力。就好比一個醫生,患者是啥毛病都瞧不出來,何以對症下藥,因病施救呢?陜西“楊表哥”腕上的11塊手錶是一個名叫“花總丟了金箍棒”的網民抖落出來的,如果我們的紀檢幹部也有這樣的眼力,在他剛戴上第一塊名錶時,就給予關注,那怕沒有確切的貪腐證據,找其“喝喝咖啡”總沒壞處,至少不會讓他今天輩分高到成為全國人民心中的“大表哥”。
但不管如何,查處貪腐分子只是一種手段,目的還是要以預防為主,從而打造一支廉潔高效的幹部隊伍。如何預防?很多時候,我們的紀檢幹部覺得預防工作就像用手抓空氣,結果什麼也抓不住。當一天他們眼力大增,一眼就能瞅準某個官員穿戴奢侈品時,預防工作即可展開。我們國家規定官員不能經商,工資基本是陽光的,憑正常的那點收入,咋會去買幾千元一雙的皮鞋,幾萬元一塊的手錶,紀委這麼一深究,還怕他不慌了陣腳?
不排除有的官員家庭經濟條件優越,經濟來源也是合法的,但其穿戴也要適度。如果想到今天有的孩子還要背著桌子去上學,試問你還有臉穿戴幾萬的行頭到群眾中間去?官員最愛講是人民的公僕,視人民為父母,如果你覺得不買奢侈品,錢就多得花不出去,建議就用在那些“父母”身上吧。(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