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定高速應該是全中國最垃圾的高速,路面沉降不説,還每隔十米就有一個洞,就像老鼠鑽下的地洞,應該把它叫地洞高速。”今年7月,甘肅律師張軍在微博上這樣抱怨——據8月1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天定高速繼去年出現嚴重問題後,今年再次出現路基沉陷、路面破損等問題。甘肅省交通廳工程處負責人回應,這次並非源於工程品質問題,而是因為受到強降雨的影響。
又是天氣原因,這個和“臨時工”一樣好用的藉口,如今聽來耳朵裏只怕要長繭子啦。天氣自然是一方面原因,強降雨確實會沖刷地面,可問題是,天要下雨難道是多麼不可預測的、上百年才會發生一次的稀罕事嗎?修路,跟建橋梁、蓋房子是一樣的,經得起風吹雨打、抗得住一定負荷,達到一定的抗震、抗風效果,是一個常識,也是基本的驗收標準之一。從未聽説,哪條路是專門為風和日麗的天氣而建的。放眼國內8.5萬公里高速公路,那些同樣被強降雨洗禮過的可都安好?是否也如天定高速一樣“千瘡百孔”?
天定高速,2010年12月29日大部分路段通車,2011年5月29日全線貫通,總投資87億元,是貫穿我國東西部的重要大動脈連霍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根據新華社等媒體去年9月的報道,這條高速公路通車約半年就出現坑槽、裂縫、沉降等重大病害,部分路段不得不剷除重鋪。當時專家調查組初步認定的原因是進場原材料把關不嚴、施工單位施工過程式控制制不嚴、在不良環境下施工等,同時稱深入調查結果將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如今,事情已經過去近一年,人們並未看到這份所謂“深入調查結果”,卻等來了這條路再出問題的消息。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部門堅稱是“天氣原因”,如何讓人信服?
天災還是人禍?事故災害過後,總會有這樣的疑問。比如,8月10日浙江岱山縣沈家坑水庫造成11人遇難的潰壩,直接原因是颱風“海葵”肆虐,可一些媒體的調查顯示,早在潰壩前50天,沈家坑水庫已經出現了裂縫漏水現象,村民多次向長涂鎮政府反映,但一直沒有人來修。比如,北京市上個月“61年一遇的暴雨”造成的慘重損失,降雨固然是導火索,可那些設計施工標準只能達到一兩年一遇的地下管網的脆弱更讓人嘆惋。在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之後,説起原因,擺在桌面的往往是“天災”,而媒體和百姓心中總有這樣那樣的疑問。然而,媒體的調查能力有限,以致于爭來辯去,一些事情最終就成了“懸案”,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不了了之。
惡劣天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人一再將問題簡單化,只談天災,不提其他。面對媒體和公眾的質疑,也擺出一副“絕無此事”、“絕不可能”的姿態,或者裝傻充愣,只當沒聽見質疑。
更讓人憂心的是,時下,這種做法成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人員應對輿情的不二法門,甚至天災一再為人禍背著黑鍋,甚至成了人禍的遮羞布。而一些人之所以這麼做也不難理解,歸咎於天災,就不需要問責,不需要調查清楚招投標過程中、建築施工過程中是否有偷工減料、分包轉包、商業賄賂之類,不會觸動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更不會影響一些人繼續陞官發財。問題是,拿什麼去告慰和償付那些本不該逝去的生命和各種損失呢?
“天氣原因”不該成為一個萬能的“臨時工”。“天災論”不該一再成為諸多事故的萬能歸因。那些重大的、觸動公眾敏感神經的公共事件都需要一個徹查之後的真相和問責。否則,一些人永遠會抱著僥倖心理糊弄公眾,能拖就拖,得過且過。